
7、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考生必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测试,按成绩择优录取。

体检要求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招生专业与计划:招生专业均应为省教育厅审批并备案专业;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审定计划为准。

招生工作的组织机构: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机构是招生就业处。学校为招生就业处提供和配备必要的人力、财力和设备,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招生就业处负责完生计划的报送审批,努力做好招生宣传、生源组织,录取等工作。

4、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依照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有关照顾政策的规定执行。

4、国家贫困助学金:获得者2000元/年·生。学校特困生助学金:获得者550元/年·生。

4、国家助学金:资助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3000元/年?生。

4、国家助学金:资助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3000元/年?生。

6、学峰助学金:资助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2000元/年?生,可连续享受3年。

6、学峰助学金:资助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2000元/年?生,可连续享受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