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期间参加全国或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的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可4月7日向我校提出申请,经资格审核后,可免试进入我校对口专业学习。

招生条件和录取规则(一)录取原则: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招生委员会的要求,实行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学校负责的体制,按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二)先确定统一低录取资格线,再分专业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三)未录取满额的专业,减少专业招生计划,不降低录取标准。(四)确定预录名单:录取组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提出预录名单,由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提交学校党委会批

1.考生本人打印的《东营职业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报名信息表》;

(一)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必须于4月11日—12日17:00前到我校招生就业处进行信息确认。

1.招生计划专业名称夏季高考春季高考计划合计学制学费文史理工类别计划石油化工生产技术3030 60三年5000应用化工技术3030 60三年5000应用化工技术 化工9090三年5000机械制造与自动化3030 60三年5000机电一体化技术2525 50三年5000机电一体化技术(对口) 机电8080三年5000石油工程技术2020 40三年5000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2020

报名时间及方式(一)报名时间: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于4月7日前17:00前登陆东营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http://zs./)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报名。报名时,考生必须准确地填写高考考生号(14位,以1437开头)及个人报考信息。并于4月11-12日登陆我校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打印《东营职业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报名信息表》及准考证。(二)资格审查:

(一)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必须于4月11日—12日17:00前到我校招生就业处进行信息确认。

学校简介1.学校全称:东营职业学院。2.校址:山东省东营市府前大街129号。3.办学层次:高职(专科)。4.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5.批准成立时间和批准单位:东营职业学院成立于2001年7月25日,由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东营市人民政府举办。6.2010年学校被评为山东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并被国家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标志着我校

1.联系电话:0546—,,,,。

7.学校基本情况:东营职业学院成立于2001年,是山东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全国100所国家骨干高职院校之学校占地1902亩,建筑面积40.6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2亿元,藏书128万册,在校生15600人。现有专任教师668人,双师素质教师375人,建立了704人的兼职教师资源库。设有8个二级学院,开设59个专业,形成了以石油化工等专业为龙头、适应黄蓝经济区建设发展的九大特色专业群。学校

免试在校期间参加全国或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的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可4月7日向我校提出申请,经资格审核后,可免试进入我校对口专业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