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化考试:参加普通高校全国统一考试。
(2)专业考试:参加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考试。
录取规则1.考试:(1)文化考试:参加普通高校全国统一考试。(2)专业考试:参加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考试。2.录取原则:(1)录取批次为艺术类高职(专科)批,低录取控制线为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划定的文化、专业低录取分数线。(2)实行“平行志愿”投档。(3)在招生中执行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制订的各项加分政策。(4)艺术(美术)类考生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都达到同批
奖学助学办法1.奖助学金:按国家规定每年评选一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金额分别为8000元、5000元、4000元、2500元;学院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及单项奖学金,约有20%的学生每学年可获600-2000元各类奖学金。2.贷学金: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可先向户口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若因额度受限或其他原因无法获贷,可到校报到入学后依据国家助学贷款的有关规定
3.录取方法(1)按照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规定的录取方法进行录取工作。(2)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3)外语语种要求:英语。(4)招生计划数以福建省教育厅及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联系方式1.联系电话:招生咨询:0591-,招生办电话:0591-人文社科系:0591-2.学院网址:http://www.3.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大学城联榕路8号邮编:3501084.电子邮箱:zsb@5.投诉电话:0591-福州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4月
3.学院招生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确保学院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办学类型、层次、学制1.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2.层次:专科3.学制:三年制
1.联系电话:招生咨询:0591-,招生办电话:0591-人文社科系:0591-
学费标准按照福建省物委核准的学费标准收费,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7200元。
1.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制定学院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1.考试:(1)文化考试:参加普通高校全国统一考试。(2)专业考试:参加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