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试:
(1)文化考试:参加普通高校全国统一考试。
(2)专业考试:参加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考试。
2.录取原则:
(1)录取批次为艺术类高职(专科)批,低录取控制线为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划定的文化、专业低录取分数线。
(2)实行“平行志愿”投档。
(3)在招生中执行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制订的各项加分政策。
(4)艺术(美术)类考生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都达到同批低录取分数线上,按照考生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根据福建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美术类综合分=考生文化考试总分×40%+考生省级统考成绩×2.5×60%。
3.录取方法
(1)按照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规定的录取方法进行录取工作。
(2)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外语语种要求:英语。
(4)招生计划数以福建省教育厅及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办学类型、层次、学制1.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2.层次:专科3.学制:三年制
1.考试:(1)文化考试:参加普通高校全国统一考试。(2)专业考试:参加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考试。
1.联系电话:招生咨询:0591-,招生办电话:0591-人文社科系:0591-
学费标准按照福建省物委核准的学费标准收费,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7200元。
1.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制定学院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2.学院在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后,以邮寄录取通知书方式及时通知考生。
录取结果1.录取结果在招生所在省、市、自治区考试院网站和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考生可在录取结束后登录学院网站查询,学院网址:http://www.http://www./。2.学院在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后,以邮寄录取通知书方式及时通知考生。
3.录取方法(1)按照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规定的录取方法进行录取工作。(2)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3)外语语种要求:英语。(4)招生计划数以福建省教育厅及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录取规则1.考试:(1)文化考试:参加普通高校全国统一考试。(2)专业考试:参加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考试。2.录取原则:(1)录取批次为艺术类高职(专科)批,低录取控制线为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划定的文化、专业低录取分数线。(2)实行“平行志愿”投档。(3)在招生中执行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制订的各项加分政策。(4)艺术(美术)类考生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都达到同批
录取规则1.考试:(1)文化考试:参加普通高校全国统一考试。(2)专业考试:参加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考试。2.录取原则:(1)录取批次为艺术类高职(专科)批,低录取控制线为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划定的文化、专业低录取分数线。(2)实行“平行志愿”投档。(3)在招生中执行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制订的各项加分政策。(4)艺术(美术)类考生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都达到同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