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的招生计划纳入学校年度招生计划总规模,由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审核,省招生办公室向社会公布。我校2014年本科插班生招生分专业计划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招生计划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的招生计划纳入学校年度招生计划总规模,由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审核,省招生办公室向社会公布。我校2013年本科插班生招生分专业计划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招生计划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的招生计划纳入学校年度招生计划总规模,由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审核,省招生办公室向社会公布。我校2012年本科插班生招生分专业计划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联系方式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地址:广州市新港中路351号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海珠校区(邮编510303)电话及传真:020-、邮箱:zsb@.cn网址:http://web..cn/zsb/注:关于我校本科插班生招生的新消息以及相关注意事项,我们会及时在招生办的网页公布,网上查询是为快捷获取信息的方式,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通知。考生如有其
收费标准被录取考生入学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的有关规定执行。被录取考生入学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3.广东省户籍或广东生源就读省外普通高校的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
5.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2013年冬季退出现役)。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2.外省生源就读广东省普通高校的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不含办理了暂缓就业的往届专科毕业生);
招生计划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的招生计划纳入学校年度招生计划总规模,由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审核,省招生办公室向社会公布。我校2014年本科插班生招生分专业计划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勤奋学习且具培养前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校招生的体检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报考:1.广东省户籍且就读广东省普通高校的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2.外省生源就读广东省普通高校的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不含办理了暂缓就业的往届专科毕业生);3.广东省户籍或广东生源就读省外普通高校的高职高专应届毕业
招生计划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的招生计划纳入学校年度招生计划总规模,由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审核,省招生办公室向社会公布。我校2014年本科插班生招生分专业计划详见《招生专业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