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十四条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

第十四条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以各生源省(市、自治区)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学校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第十二条学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

第十四条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我校与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在电气自动化技术、数控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专业开展三二分段专升本应用型人才培养试点项目。学生在我校完成三年高职学段学习后各项考核合格,并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的,获得高职院校普通高职毕业证书。通过转段选拔考核的学生进入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相应的专业(分别对应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和电子信息工程

第十四条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

第十四条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

第十四条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广东省公布的专业目录。

第十四条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十四条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十四条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