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学院设置有以下奖学金:1.优秀学生奖学金:学院根据奖学金评定办法每学年评审一次,授奖面约30%,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四等,高奖学金金额为3000元/年?人。2.特长奖:学院为鼓励学生不断提高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对在科技、文体、征文等比赛中取得优秀成绩的学生设置特长奖,学院根据特长奖评定办法每学期评审一次,奖金金额高为5000元/人。
第三十条按照国家和广东省政府的有关政策,国家助学政策和学院助学措施有:1.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在入学报到时,设置“绿色通道”。2.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经困难认定后可协助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贷款金额为6000元/年?人。3.每年评选国家助学金(须经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补助金额为3000元/年?人。4.设立健全的奖助学金制度,促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奋发学习,表现和成绩优秀者,可以参评国家励志奖
第十五条学院在广东省内录取批次为第三批B线、高职“3+证书”。
第十五条在广东省,学院办学层次所属的录取批次(一)学院办学层次:专科(高职)(二)录取批次:第三批专科A类
第十五条我院普通类和艺术类各专业在广东省的录取批次为第三批专科A类,高职“3+证书”
第十五条我校在广东省的录取批次为普通高考第三批专科A类、高职“3+证书”类。
第十五条我院属高职高专录取批次,具体按各省招生委员会规定批次录取。在广东省属第三批类招生。
第十五条在广东省,学校录取批次为专科第三批A线、高职“3+证书”。
第十五条学院录取批次:广东省为专科第三批A线,省外生源按生源省公布的招生层次为准。
第十五条学院录取批次:广东省为专科第三批A线,省外生源按生源省公布的招生层次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