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设立优秀贫困生奖学金:高奖励金额2000元/人/学年。
第二十九条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学费标准:本科美术类、音乐类各专业及园林专业学费19000元/年,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信息工程、数字媒体技术、土木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17500元/年,本科其他专业学费16800元/年。(2014年新增各专业学费标准以广东省物价局批文为准)住宿费:每生每年15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为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
2.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特、三等,高奖金2000元/学年;总获奖面超过30%。
3.设立特困生助学基金:对贫困生进行资助,高资助金额3000元/人/学年。
1.设立本科优秀新生奖学金,奖金为2000-5000元。(只面向广东省考生)
第十九条在广东省本科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比例不高于105%。
第十五条我院是本科办学层次,在广东省录取批次为第二批本科B线,广东省外为第三批本科。
第十五条我院是本科办学层次,在广东省录取批次为第二批本科B线,广东省外为第三批本科。
第十五条我院是本科办学层次,在广东省录取批次为第二批本科B线,广东省外为第三批本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