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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广东警官学院普通高校招生学校主办单位:广东省公安厅;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2014年广东警官学院普通高校招生章程学校主办单位:广东省公安厅;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中专网 更新时间:2023-03-16 20:12:30 解决时间:2018-09-14 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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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学校主办单位:广东省公安厅;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中专 数据中心 2018-09-14 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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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条学校地址:校本部:嘉禾校区:广州市白云区东平文盛庄路118号;邮政编码:510440校区1:滨江校区: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东路500号;邮政编码:510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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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条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一)学费标准本科:治安学、治安学(交通管理方向)、治安学(涉外警务方向)、侦查学、侦查学(预审方向)、经济犯罪侦查、禁毒学、刑事科学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信息安全方向)专业为每生每年4300元;法学、行政管理专业为每生每年3800元。(二)住宿费标准:根据具体情况为每生每年1200-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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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广东警官学院普通高校招生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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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一条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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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广东警官学院普通高校招生本章程由广东省公安厅委托广东警官学院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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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由广东省公安厅委托广东警官学院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20-传真:020-电子邮箱:zsb@学院网址:http://www..cn招生网址:http://zsb..cn学院招生监督小组:广东警官学院监察室联系电话:020-;020-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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