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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广东培正学院普通高校招生总则

2014年广东培正学院普通高校招生章程总则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3-03-14 17:49:50 解决时间:2018-07-09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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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院校名称:广东培正学院

  第四条?院校国标代码:12059

  第五条?学校地址:

校本部:广州市花都区赤坭培正路53号;邮政编码:510830

  第六条??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办学性质:民办高等学校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生基本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广东培正学院毕业证书。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广东培正学院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技校网 2018-07-09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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