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台研究生按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在学期间均须按规定缴纳学费,并可申请学校相关奖金。
(一)学制
港澳台研究生的学制与内地(祖国大陆)研究生相同。
根据就读专业的不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二年或三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三年。博士研究生学制为三年。各专业的学制可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阅。
(二)学费
港澳台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币种:人民币)与内地(祖国大陆)研究生相同。
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全日制定向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20000元/年。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可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阅。
(三)奖金
根据我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国家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规定,符合条件的可申请相关奖金。

三、报考条件(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5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一、报考条件2014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热爱汉语国际推广事业,外语水平高,普通话标准,从事对外汉语教学或有志于从事汉语国际推广工作的在职人员或本科应届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且已获得5门以上主干专业课

2.到报考点照相并上交报名费。有关网上报名具体事宜请及时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及我校研究生部网页。

六、报考咨询联系方式地址:广州市白云大道北2号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处招生办邮编:510420电话:020-36207044联系人:张老师、胡老师地址:广州市白云大道北2号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处招生办邮编:510420电话:020-36207044联系人:张老师、胡老师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2)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三、报考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或获得学士学位后六年或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体检标准。4.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一、报考条件(一)法律硕士(非法学):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二)法律硕士(法学):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的(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三、报考条件(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本科生和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