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十三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20-、传真:020-电子邮箱:gdwyzsb@学校网址:http://www..cn招生网址:http://cms..cn:7000/zsb/http://cms..cn:7000/zsb/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

第十四条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

第二十四条音乐类、美术类专业分档时考生的文化课和术科分的权重计算比例。1.广东省音乐类、美术类统考专业分档时,遵循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分档。对拟分档到各专业的考生,按文化分和术科分各排一个队列进行排序。其中,该专业60%的计划按考生术科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40%的计划按文化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录取过程中,若考生是按文化分排序进行录取且文化分相同时,术科分高者

第十四条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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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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