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凡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甘肃省2014年普通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继续参加2014年度普通高考。

5、纪检监察组:负责单独招生的纪检监察工作,制定单独招生纪检监察办法,监督单独招生工作。

(一)录取工作在甘肃省招办的监督指导下,由我院单独组织实施。

3、身体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等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1.录取工作在甘肃省招生办的领导下,由我校单独组织实施,整个招生录取过程公开、公正、公平。

1.录取工作在甘肃省招生办的领导下,由我校单独组织实施,整个招生录取过程公开、公正、公平。

1.录取工作在甘肃省招生办公室的领导下,由我院单独组织实施。

2、根据甘肃省教育厅下达的我院分县区招生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分县区进行录取,录满为止。

(一)录取工作在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的领导下,由我院组织实施。

1.录取工作在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的领导下,由我院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