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校成立“广西大学自主选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农村专项自主选拔及监督工作,制定和执行《广西大学招生监察工作实施办法》。农村专项自主选拔录取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全程接受社会的监督和投诉。(监督电话:0771-3237062)。
(二)有关中学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推荐。如存在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我校将取消其全部推荐资格,并按管辖权限反馈其主管部门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监督机制1.学校将严格按照“公开程序、公开选拔、综合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专项自主选拔录取工作。2.专项自主选拔录取工作有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监督,保证实施过程的公平公正。监督电话:029-。3.考生递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可信,如发现考生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推荐中学弄虚作假者,由上级主管部门视情节轻重将在省内中学及有关试点高校或全国范围内予以通报,并责
选拔程序 1、报名截止后,我校将对各中学推荐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可认定为“农村专项自主选拔”资格。入选考生名单将通过教育部“阳光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网站、广西大学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2、公示无异议后,由我校终确认考生的“农村专项自主选拔”资格,并将名单上报教育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备案。
其它本简章已报请教育部、广西招生考试院备案,如国家或广西壮族自治区有新的招生政策,以我校新调整公布的简章为准。本简章由广西大学招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解释。
(一)A类1、符合条件的中学,对已经参加了广西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且具备所报类别相应条件的考生,由考生学籍所在中学校长实名推荐,每个中学校长推荐人数不超过5名,推荐时须注明每位考生的类别(普通理工类、普通文史类或农业科学、动物科学兴趣爱好类),每位考生可推荐一个类别,不得兼报。2、各中学应按要求将选拔通知、报名办法、选拔程序以及推荐名单在学校范围内予以公示。 3、公
(二)类符合条件的考生,将以下三项材料装订成册:①在广西大学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并填写《广西大学2014年“农村专项自主选拔计划”申请表》(加盖中学公章以及县级招生办公章)(见附件4);②推荐学生的学籍证明(以学校提供为准);③户籍证明((复印件须由所在中学审核原件后签署与原件相符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 上述两类考生材料装订成册后须在2014年4月30日(以邮戳为准)前统一通过中国邮政EMS
录取办法1、经我校认定为“农村专项自主选拔”资格的考生,须参加2014年全国普通高考,填报志愿时,须在高考志愿的自主招生批次报考我校且填报专业志愿(专业名称以“高考志愿填报系统”中的下拉菜单为准)。2、高考总分(含照顾分)原则上不低于广西本科第一批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如一本线上未完成农村专项自主选拔招生计划,经过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批准后,可降分录取,但不低于广西本科第二批同科类录取控制
招生对象及类别 (一)招生对象:广西壮族自治区内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县(28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29个)及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22个)(见附件2)的县(含县级市、区,下同)及县以下中学具有连续三年高中学籍(须在户籍所在县)并实际就读、勤奋好学、成绩优良且具有农村户籍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二)招生类别:1、A类:分为普通理工类、普通文史类及农业科学、动物科学兴趣爱好类三个类别。推荐为普
(二)招生类别:1、A类:分为普通理工类、普通文史类及农业科学、动物科学兴趣爱好类三个类别。推荐为普通理工类以及农业科学、动物科学兴趣爱好类的学生应是高考理科类考生;推荐为普通文史类的学生应是高考文科类考生。2、类:已获得我校2014年自主选拔认定资格(优秀或良好)并符合上述招生对象条件的考生可申请转为农村专项自主选拔招生计划(申请转计划者须注明申请类别)。 报名办法及要求
监督机制学校招生监察办公室对选拔录取进行全程监督。所有入围考生,将在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以及考生所在中学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学生本人及中学应本着“诚信”的原则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被推荐学生的录取资格和该生所在中学五年的推荐资格。学校招生监察办公室举报电话:027-
监督机制(一)我校成立“广西大学自主选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农村专项自主选拔及监督工作,制定和执行《广西大学招生监察工作实施办法》。农村专项自主选拔录取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全程接受社会的监督和投诉。(监督电话:0771-)。(二)有关中学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推荐。如存在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我校将取消其全部推荐资格,并按管辖权限反馈其主管部门追究有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