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口招生与普通高考录取政策一样,考生只有一次录取机会。获得预录取的考生因自身原因放弃录取资格,须在4月30日--5月10日期间,本人填写《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申请表》并将本人和家长签名的有效证件复印件传真至我院招生就业处,经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后,取消其录取资格。
已报名参加广西2022年普通高考,具有区内外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中师、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以下简称中职学校)毕业证的考生,属于区内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除技工学校外的二年级在校生(需有中职学校相应学籍),且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区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桂招考委办〔2021〕73号)中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
(六)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说明单独招生与普通高考录取政策一样,考生只有一次录取机会。获得预录取的考生因自身原因申请放弃录取资格,须在5月11--19日期间,考生本人登录报名系统平台填写并提交退档申请,经院校审批通过退档的考生将被取消本年度联盟院校单独招生录取资格。
(五)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说明对口招生与普通高考录取政策一样,考生只有一次录取机会。获得预录取的考生因自身原因放弃录取资格,须在4月30日--5月10日期间,本人填写《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申请表》并将本人和家长签名的有效证件复印件传真至预录取的招生院校,经招生院校领导小组批准后,取消其录取资格。
(五)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说明对口招生与普通高考录取政策一样,考生只有一次录取机会。获得预录取的考生因自身原因申请放弃录取资格,须在5月11-19日期间,考生本人登录报名系统平台填写并提交退档申请,经院校审批通过退档的考生将被取消本年度联盟院校对口招生录取资格。
(五)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说明对口招生与普通高考录取政策一样,考生只有一次录取机会。获得预录取的考生因自身原因放弃录取资格,须在4月30日--5月10日期间,本人填写《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申请表》并将本人和家长签名的有效证件复印件传真至我院,经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取消其录取资格。
(五)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说明对口招生与普通高考录取政策一样,考生只有一次录取机会。获得预录取的考生因自身原因申请放弃录取资格,须在5月11-19日期间,考生本人登录报名系统平台填写并提交退档申请,经院校审批通过退档的考生将被取消本年度联盟院校对口招生录取资格。
(六)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说明单独招生与普通高考录取政策一样,考生只有一次录取机会。获得预录取的考生因自身原因申请放弃录取资格,须在5月11--19日期间,考生本人登录报名系统平台填写并提交退档申请,经院校审批通过退档的考生将被取消本年度联盟院校单独招生录取资格。
(三)自动放弃参加对口招生联合测试的考生只有一次录取机会,若预录取的考生因自身原因放弃录取资格,须在5月5日前由考生将本人和家长签名的有效证件复印件和《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申请表》传真至我院招生就业处,经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后,取消其录取资格。自动放弃预录资格的考生不再进入候补考生名单。
(六)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说明单独招生与普通高考录取政策一样,考生只有一次录取机会。获得预录取的考生因自身原因放弃录取资格,须在4月30日--5月10日期间,本人填写《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申请表》并将本人和家长签名的有效证件复印件传真至我院招生就业处,经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后,取消其录取资格。
(五)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说明对口招生与普通高考录取政策一样,考生只有一次录取机会。获得预录取的考生因自身原因申请放弃录取资格,须在5月11-19日期间,考生本人登录报名系统平台填写并提交退档申请,经院校审批通过退档的考生将被取消本年度联盟院校对口招生录取资格。
(五)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说明对口招生与普通高考录取政策一样,考生只有一次录取机会。获得预录取的考生因自身原因放弃录取资格,须在4月30日--5月10日期间,本人填写《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申请表》并将本人和家长签名的有效证件复印件传真至我院招生就业处,经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后,取消其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