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象
1、2009,2010,2011年下基层服务(就业)应往届毕业生。
2、2006-2008年下基层服务(就业)应往届毕业生。
(二)条件
1、2009,2010,2011年下基层服务(就业)毕业生须满足条件:连续在基层单位服务年限满3年或以上,此部分学生可申请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
2、2006-2008年下基层服务(就业)毕业生须满足条件:
(1)须是参加五类基层服务(就业)项目:
一是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二是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是三支一扶计划;四是大学生自愿服务西部计划;五是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
二、办理时间及地点
符合办理条件的毕业生务必于2014年4月30日前将申请材料交到贵州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助学贷款科,逾期造成的后果由学生自行承担。
三、需报送的材料(请按以下顺序整理上报材料)
(2)连续在基层单位服务年限满5年或以上。此部分学生只可申请贷款代偿,无学费补偿。
1.贵州省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申请表(见附件,一式三份),请到原就读学院(系)加盖公章;
2.就业协议/合同/组织或人事部门所下聘任文件的复印件各一份(同时具备两种以上文件的需同时准备);
3.贵州省学费补偿贷款代偿考核表(见附件,每年一份,一式三份),请根据表格要求填写并加盖相关部门公章;
4.本单位年度考核表复印件(每年一份)(注: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单位公章),对转岗且符合代偿资格的毕业生,由第一次接收单位和第二次接收单位共同出具证明,证明其工作地点和工作岗位性质符合补偿代偿条件,服务期必须连续、中间不得有间隔期;
5.身份证、毕业证、本人建设银行卡复印件(只能是贵州省内卡)(各一份),并在本人建设银行卡空白处注明学院、专业、年级、姓名、联系电话;
6.贷款同学需提供贷款结清凭证(贷款结清学生)或贷款合同复印件(贷款未结清学生)。
7.请各位同学不要随意调整相关表格格式。
请各位同学通过QQ、电话、邮件等方式相互告知,并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办理,若有疑问,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向贵州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咨询电话:0851-3623577、0851-8292131。
贵州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0一四年四月三日
附件:贵州省学费及助学贷款代偿表格.xls
有关要求1.请各系部及各位同学通过QQ、电话、邮件等方式相互告知,并在我院规定时间内办理;2.如在校期间已办理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请各位同学在申请批准及代偿资金下达前,应遵照合同规定归还个人贷款本息(建议提前归还所欠全部贷款及利息),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自行承担;3.请符合办理条件的同学按要求准备好相关资料后,到贵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助学贷款科办理,地址:贵州大学北校区思
需报送的材料(请按以下顺序整理上报材料):1.2015年贵州大学下基层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统计表(附件1),本人签名及盖手印;2.贵州省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申请表(附件2,一式两份),请到学院学生科加盖公章;3.贵州省学费补偿贷款代偿考核表(每年一份,一式两份,附件2),请根据表格要求填写并加盖相关部门公章;4.本单位年度考核表复印件(每年一份)(注: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单位公章),对
温馨提示1.初审后,贵大中心将对初审合格名单在贵州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进行公示,请各位同学予以关注;2.因贵大到基层就业服务学生较多,请各位同学合理安排时间到校办理;3.请各位同学不要随意调整相关表格格式;4.终审核合格名单由贵州省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审核后在贵州省教育厅网站上进行公示。贵州大学明德学院学生科二0一五年四月二日附件:附件.zip
办理对象和条件1.我院高职毕业生在我省基层单位服务(就业)。2.连续在基层单位服务年限满3年或以上,服务时间计算截止到2018年9月30日。
办理时间及地点受理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5月18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节假日及周末不受理,逾期造成的后果由学生自行承担。受理地点:贵阳护理职业学院学生资助中心(行政楼214办公室)。联系电话:0851-
(一)办理对象:1.2009,2010,2011,2012年下基层服务(就业)的应往届毕业生。2.2006-2008年下基层服务(就业)应往届毕业生。注:2005年以前(含2005年)毕业生参加基层就业(服务)不能享受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政策。
办理对象和条件(一)办理对象:1.2009,2010,2011,2012年下基层服务(就业)的应往届毕业生。2.2006-2008年下基层服务(就业)应往届毕业生。注:2005年以前(含2005年)毕业生参加基层就业(服务)不能享受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二)条件:1.2009,2010,2011,2012年下基层服务(就业)的毕业生须满足以下条件:(1)连续在基层单位
7.请各位同学不要随意调整相关表格格式。请各位同学通过QQ、电话、邮件等方式相互告知,并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办理,若有疑问,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向贵州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咨询电话:0851-、0851-。贵州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二0一四年四月三日附件:贵州省学费及助学贷款代偿表格.xls
办理对象和条件(一)对象1、2009,2010,2011年下基层服务(就业)应往届毕业生。2、2006-2008年下基层服务(就业)应往届毕业生。(二)条件1、2009,2010,2011年下基层服务(就业)毕业生须满足条件:连续在基层单位服务年限满3年或以上,此部分学生可申请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2、2006-2008年下基层服务(就业)毕业生须满足条件:(1)须是参加五类基层服务(
(一)对象1、2009,2010,2011年下基层服务(就业)应往届毕业生。2、2006-2008年下基层服务(就业)应往届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