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在自主选拔录取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原则,做到报考条件明确化,工作程序规范化,选拔办法公开化,录取结果公示化。
2、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3、所在中学及学生本人应遵循“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申请和推荐,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学生的录取资格,并按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监督投诉电话:0851-8292118。
咨询及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851-、传真:邮寄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贵州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550025
2、自主选拔考生,可根据自身学科特长在同科类中填报适合自身发展的专业。可填报专业如下:专业名称科类专业名称科类土木工程理科会计学文理科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理科金融学文理科水利水电工程理科经济学文理科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理科法学文理科计算机类理科工程管理文理科建筑学理科工商管理文理科国际经济与贸易文科财务管理文理科英语文科新闻学文科
2、报名须提供的材料: (1)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各一份。近期1寸免冠照2张。 (2)《贵州大学2014年自主招生报名申请表》一份;高三语数外三科全省统一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及年级综合素质评价表各一份(须加盖学校公章)。 (3)各类获奖证书、有关作品原件的复印件一份。(4)考生个人自荐报告(内容包括本人成长经历、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贵州大学后的打算。600字以内,请用
报名及相关要求1、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1月5日—2013年2月4日 2、报名须提供的材料: (1)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各一份。近期1寸免冠照1张。 (2)《贵州大学2013年自主招生报名申请表》一份;高三语数外三科全省统一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及年级综合素质评价表各一份(须加盖学校公章)。 (3)各类获奖证书、有关作品原件的复印件一份(现场报到时须送原件审查)。(4
组织机构和招生原则贵州大学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在学校本专科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自主选拔录取全过程严格执行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各项要求,坚持政策公开、过程透明、程序公正的原则。
招生计划及专业2014年贵州大学在贵州省范围内实施自主选拔招生,招生计划80名,其中A类计划(面向普通考生)40名,B类计划(面向文艺特长考生)40名。两类计划的文理科计划各占50%。自主招生计划列入预留计划中,不占用相关专业招生计划。学校可根据生源情况调整A、B类计划和文理科计划。自主选拔考生,可根据自身学科特长在同科类中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专业(艺术、体育专业除外)。B类计划招收项目为:小号
违规处理与招生监督1、为切实维护自主选拔招生工作的严肃性,我院招生工作在省招生考试院的统一领导下,由学院自主选拔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2、所有参加自主选拔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严格执行《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贵州职业技术学院自主选拔招生章程》的要求。3、自主选拔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省招生考试院和社会监督。4、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向
监督机制 1.学校在自主选拔录取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原则,做到报考条件明确化,工作程序规范化,选拔办法公开化,录取结果公示化。 2.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3.所在中学及学生本人应遵循“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申请和推荐,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学生的录取资格,并按规定对
监督机制 1、学校在自主选拔录取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原则,做到报考条件明确化,工作程序规范化,选拔办法公开化,录取结果公示化。 2、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3、所在中学及学生本人应遵循“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申请和推荐,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学生的录取资格,并按规定对相关
监督机制 1、学校在自主选拔录取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原则,做到报考条件明确化,工作程序规范化,选拔办法公开化,录取结果公示化。 2、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3、所在中学及学生本人应遵循“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申请和推荐,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学生的录取资格,并按规定对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