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4年4月7日前,招生宣传。
(二)2014年4月7日前,接受网上报名,登录自主招生专栏网查询填报材料审核情况,并寄或送相关材料复印件至我校招生办公室(接收报名材料截止日期为4月9日中午12点)。
注:未获取高考报名号的考生可在所就读的学校(原高考报名点)办理高考补报名手续,非高考报名点的可到户籍所在地市或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办理。高考网上补报名及确认报名时间为3月15日―3月20日,详情直接咨询所就读学校或当地招生考试机构。
(三)2014年4月15日前,学校材料审查,确定参加综合文化考试的考生名单。
(四)2014年4月19日,学校对考生提供的材料原件资格复审并组织综合文化考试,全省自主招生院校统一时间考试。
(五)2014年5月1日前,公布综合素质测评(面试)考生名单。
(六)2014年5月3日前,准备广东省普通高考考生体格检查卡复印件(加盖考生所在中学公章)或到招生部门指定的负责高考体检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资料于参加面试技能测评当天上交(没有体检结果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一律不得办理录取手续)。
(七)2014年5月2日前,组织综合素质测评(面试)等相关测评。
(八)2014年5月20日前,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并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九)2014年6月7日前,学校根据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的审核备案结果,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寄发录取通知书。
(十)2014年9月,与普通高考录取新生同步办理报到入学手续。
具体时间安排以公示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的招生信息网。
其它事宜说明1、如提前申请放弃录取的考生,请在5月4日前,登录系统点击“申请放弃录取”,完成网上申请并打印表格,同时将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于5月4日前送达或传真(020-)到我校招生办公室。经我校电话核实后才可取消申请资格。我校将考生放弃录取的计划缺额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补录,直接进入录取名单。2、一经正式录取免统一高考,即可入读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毕业文凭与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完全一致,毕业
资助学生政策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奖助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优秀学业奖学金、学业进步奖学金、素质奖学金、新生奖学金、旅港番禺会所奖学金、有容奖学金等,同时设“十佳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优秀毕业生等多种奖项,以鼓励学生发奋学习、提高综合素质。学校已经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学校设有“绿色通道”、国家助学贷款、国家
成绩公布所有考生的考试成绩已通过系统或番职招生微信进行公布,考生通过登录系统点击“成绩查询”进行查询查询成绩和专业排名。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一)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招生专业及计划专业名称招生计划学制学费(元/年)住宿费(元/年)报考类型市场营销(化妆品营销方向)-1300元/年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美术类、音乐类兼招连锁经营管理(美容会所管理方向)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美术类、音乐类兼招珠宝鉴定与营销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美术类、音乐类兼招社会工作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美术类、音乐类兼招酒店管理文科类、
学校自主招生联系方式咨询热线:020-;通信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市良路1342号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511483自主招生网址:http://121.33.253.219/ddzs
招生程序(一)学校制订自主招生录取方案,报经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备案后,纳入学校招生章程,向社会公布。(二)符合自主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报名。(三)附加分项目:凡是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在附加分中加分。以下附加项目多不超过10分。附加分证明复印材料必须与报名材料一起寄送,否则无效。同时在现场资格审核时必须提交获奖证书原件进行审核。1.高中阶段在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全国性学科竞赛或科技创新竞
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方式。通过网上预报名后,本人必须考试当天到我校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名信息确认、证明材料原件审查、缴交报名费等相关手续,否则报名无效。自主招生实行考生自愿,考生由所在学校根据考生综合素质和报考条件推荐报考,每名考生只能填报一所高职院校。具体程序如下:(一)准备工作:阅读招生简章及报考须知,准备报考所需材料;(二)网上报名:注册用户,获取报考序号,登录系统
(一)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招生专业及计划专业名称招生计划学制学费(元/年)住宿费(元/年)报考类型市场营销(化妆品营销方向)-1300元/年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美术类、音乐类兼招连锁经营管理(美容会所管理方向)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美术类、音乐类兼招珠宝鉴定与营销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美术类、音乐类兼招社会工作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美术类、音乐类兼招酒店管理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美术
信息发布因时间紧急,所有关于自主招生的信息都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敬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的自主招生网。
相关事宜(一)考试的收费标准按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有关文件(《关于调整我省普通高考术科等考试收费科目的复函》[粤价函〔2010〕79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收费标准等的复函》[粤价函〔2003〕12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新增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3〕63号])执行。(二)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