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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广州美术学院监察处监督电话:020-,(9:00-12:00,14:30-17:30)传真:020-电子邮箱:jwbgs@.cn
第二十八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广州美术学院监察处监督电话:020-,(9:00-12:00,14:30-17:30)传真:020-电子邮箱:jwbgs@.cn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我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普通高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号)有关精神及广东省招生考试相关文件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我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我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
第十八条录取原则和办法:1、广东省:(1)工业设计、建筑学、风景园林专业招收普通类理科生,艺术教育专业招收普通类文科生,其它美术类各专业文理兼招。(2)美术学(美术教育)专业:考生需参加广东省美术术科统考,统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广东省美术类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分数线,在投档考生中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专业成绩×70%+文化成绩×30%
第十八条录取原则和办法:1外省:(1)我校美术类各专业文理兼招。(2)美术学(美术史)和美术学(艺术管理与策划)专业,在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和外语单科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低控制线后,根据考生文化成绩,按专业志愿及德智体美、体检、特长等综合因素择优录取。(3)除美术学(美术史)和美术学(艺术管理与策划)外的各专业,在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和外语单科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低控制线后,根据考生综合分,按
020-,(9:00-12:00,14:30-17:30)传真:020-电子邮箱:jwbgs@.cn
第五条学校地址:校本部: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西路168号,邮政编码:510006昌岗校区:广州市海珠区昌岗东路257号,邮政编码:510260
第五条学校地址:校本部: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西路168号,邮政编码:510006昌岗校区:广州市海珠区昌岗东路257号,邮政编码:5102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