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应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入学。入学后,经学校复查,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考生到考点的一切费用自理。
咨询电话:0851-6701855(学校招生办)
0851-6702492(专业学院)
监督电话:0851-6702772
贵州师范大学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
(一)美术学、环境设计、视角传达设计、绘画专业:
素描(100分)、色彩(100分)
(二)摄影、动画专业:
彩绘构图(100分)、场景创作(100分)
(三)书法学专业:
书法临摹一(100分)、书法临摹二(100分)、书法创作(100分)
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合格线将在贵州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jc.gznu.edu.cn/sdzs/)进行公布。(不再发放专业考试合格证)
(一)报名条件:符合各省(区)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
(二)报考办法:按照各省(区)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报名方式进行报名。
(三)缴纳费用:报名考试费标准按《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完善艺术类专业报名考试费标准的通知》(黔价费〔2009〕21号)文件执行。

录取录取工作在各省(区)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下,由各省(区)招生办(考试院)具体组织实施,考生在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各省(区)招生办(考试院)划定的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各省(区)招生办(考试院)的投档范围内(专业招生计划的120%),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我校实行“专业清”原则,即优先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和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报考条件符合各省(区)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报考时间和地点省份考点报名时间考试时间安徽安徽艺术职业学院2014年2月21、22日2014年2月23日江苏南京晓庄学院2014年2月10、11日2014年2月12日山西太原师范学院2014年2月11、12日2014年2月14日福建福建师范大学2014年2月8、9日2014年2月11日广西广西师范大学2014年2月13、14日2014年2月15日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2月10、11日

考试科目及分值1、素描(100分)2、色彩(100分)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合格线(不再发放专业考试合格证)将由各省(区)招生考试院和贵州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jc./bkzs/index.aspx)进行公布。

报考办法1、报名时考生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和艺术考生报名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根据我校公布的考试时间到我校设立的考点报名。2、交纳专业报名考试费标准按贵州省财政厅、物价局的规定执行。

志愿填报及录取艺术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须在高考志愿艺术批次栏目填报我校专业志愿。录取工作在各省(区)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下,由各省(区)招生办(考试院)具体组织实施,考生在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考试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各省(区)招生办(考试院)划定的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各省(区)招生办(考试院)的投档范围内,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招生计划注:招生计划以各省(区)2013年高考高校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计划为准。

1、美术类专业:素描(100分)、色彩(100分)

2、色彩(100分)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合格线(不再发放专业考试合格证)将由各省(区)招生考试院和贵州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jc./bkzs/index.aspx)进行公布。

其它新生应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入学。入学后,经学校复查,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考生到考点的一切费用自理。咨询电话:0851-(学校招生办)0851-(专业学院)监督电话:0851-贵州师范大学二〇一三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