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我校复试分数线为:1.学术学位类:理学、工学、体育学按国家公布的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B类考生分数线执行,即总分245分,其他学科按相应学科门类国家公布的B类考生分数线总分线下降10分执行,单科不降分。2.专业学位类体育、工程、农业、林业领域按国家公布的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B类考生分数线执行,即总分245分,其它领域专业学位按相应领域国家公布的B类考生分数线的总分线下降10分执行,单科不降分。

(三)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我校复试分数线为:1.学术学位类:理学、工学、体育学按国家公布的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B类考生分数线执行,即总分248分,其他学科按相应学科门类国家公布的B类考生分数线总分线下降10分执行,单科控制分数线为:满分为100分的单科分不低于30分,满分大于100分的单科分不低于45分。2.专业学位类体育、工程、农业、林业领域按国家公布的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B类考生分数线执行,即总分248分,其它领域专业学位按相应领域国家公布的B类考生分数线的总分线下降10分执行,单科控制分数线为:满分为100分的单科分不低于30分,满分大

3.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复试报到时还须提交定向地区或原单位同意定向培养的书面证明。定向培养书面证明:对少数民族应届本科毕业考生,由同意定向培养考生的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县级以上人事部门出具;对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由考生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

(3)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复试报到时还须递交定向地区或原单位同意定向培养的书面证明。■定向培养书面证明:对少数民族应届本科毕业考生,由同意定向培养考生的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县级以上人事部门出具;对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由考生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

4.审查享受政策照顾考生的资格(1)按规定核准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照顾的少数民族考生资格,复试时,要求考生必须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区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为准。(2)按规定核准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1

6、享受少数民族照顾分数线的考生还需父母亲的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三)享受少数民族分数政策的第一志愿考生还须带以下材料1.少数民族统招应届本科毕业生带本人及父母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定向就业合同(一式三份,下载网址同上)及定向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2.少数民族在职考生带本人及父母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工作单位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定向就业合同(一式三份,下载网址同上)。提供材料必须属实。提供虚假材料者不予复试或复试成绩无效。

(三)享受少数民族分数政策的第一志愿考生还须带以下材料1.少数民族统招应届本科毕业生带本人及父母户口簿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父母身份证复印件、定向就业合同(一式三份,加盖定向就业单位公章,下载网址同上)。2.少数民族在职考生带本人及父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父母身份证复印件、工作单位证明(现工作单位必须与定向就业单位一致)、工作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定向就业合同(一式三份,加盖定向就业单位公章,下载网址同上)。提供材料必须属实。提供虚假材料者不予复试或复试成绩无效。答案来源于:2019年贵州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

(三)享受少数民族分数政策的第一志愿考生还须带以下材料1.少数民族统招应届本科毕业生带本人及父母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定向就业合同(一式三份,下载网址同上)。2.少数民族在职考生带本人及父母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工作单位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定向就业合同(一式三份,下载网址同上)。提供材料必须属实。提供虚假材料者不予复试或复试成绩无效。

(三)享受少数民族分数政策的第一志愿考生还须带以下材料1.少数民族统招应届本科毕业生带本人及父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所在院系所介绍信(证明其少数民族应届生身份);2.少数民族考生带本人及父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委托培养证明书。提供材料必须属实,提供虚假信息者,复试成绩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