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艺术类专业类别的考生,专业联考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各省(市、区)招生部门确定的投档范围内,按专业术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江西省编导类、美术类、音乐类、广西壮族自治区的音乐类除外)。
江西省编导类、美术类和音乐类的考生除了参加江西省编导类、美术类和音乐类专业联考并参加全国文化统一考试外,还须参加我校在江西省举办的编导类、美术类和音乐类校考并取得《专业测试合格证》。在联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确定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我校根据校考专业术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广西壮族自治区音乐类考生除了参加广西壮族自治区音乐类专业联考并参加全国文化统一考试外,还须参加我校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举办的音乐类校考并取得《专业测试合格证》。在联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广西招生考试院确定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我校根据校考专业术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2)考生报名时无需选择报考专业,我校合格证各专业可通用,具体招生专业及培养方式以高考填报志愿公布信息为准。

志愿填报及录取原则1、经我校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国家二级运动员考生,可在各省高水平运动员栏目填报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类别专业志愿。2、经我校体育专项测试,成绩达到合格的国家二级运动员考生,在其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文化上线,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对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国家二级运动员考生,文化成绩达到其

(九)文史、理工类第三批本科、高职(专科)及体育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填报志愿时间:7月28日―30日。

(九)文史、理工类第三批本科、高职(专科)及体育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填报志愿时间:7月28日—30日。

志愿填报及录取1、考生只有参加我院组织的美术类或音乐类专业校考,并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方可填报我院艺术类各相关专业志愿(使用联考成绩录取省区除外)。2、在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文化课分数线后,我院依据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详见教育部“阳光高考”网站公布的《昌吉学院2014年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6、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进档考生。因此希望高分考生和有志青年第一志愿填报我校。

志愿填报及录取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考生在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在艺术类专业的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确定的投档范围内,按专业术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我校艺术类校考设点省份的专业,按我校省外艺术类校考录取原则录取)。我校省外艺术类校考录取原则:艺术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须在高考志愿艺术批

志愿填报及录取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在艺术类专业的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确定的投档范围内,按专业术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我校艺术类校考设点省份的专业,按我校省外艺术类校考录取原则录取)。我校省外艺术类校考录取原则:考生除了参加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类专业联考并参加全国文化统一考

志愿填报及录取报考艺术类专业类别的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各省(市、区)招生部门确定的投档范围内,按专业术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江西省美术类除外)。江西美术类考生除了参加江西省美术类专业联考并参加全国文化统一考试外,还须参加我校在江西举办的美术类校考并取得《专业测试合格证》。在联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江西省教

志愿填报及录取报考艺术类专业类别的考生,专业联考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各省(市、区)招生部门确定的投档范围内,按专业术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江西省编导类、美术类、音乐类、广西壮族自治区的音乐类除外)。江西省编导类、美术类和音乐类的考生除了参加江西省编导类、美术类和音乐类专业联考并参加全国文化统一考试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