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专业(含音乐类、美术类,下同)招生考试工作要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坚持“着眼公平、分类指导、立足规范、提升质量”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招生考试办法,加强考试管理,抓好考风考纪,努力提高招生考试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水平。
1.我省艺术类考生根据专业属性不同分为音乐类和美术类两个类别,高考报名时统一派发艺术类考生号,考试科类可选择文科类或理科类,文化课录取分数线根据音乐类、美术类全体考生考试成绩情况,按一定比例确定。文科类考生的文化课考试科目为“3+文科综合”,即语文、文科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类考生的文化课考试科目为“3+理科综合”,即语文、理科数学、外语、理科综合。
2.艺术类考生报考同一大批次院校志愿时,只能单独选择填报艺术类专业志愿或单独选择填报普通文理类专业志愿,即不能在同一大批次内既报艺术类专业又报文理类专业,其中,报考第一批艺术类院校志愿的考生不得兼报普通类第一批及提前第一批本科院校志愿。
3.从2014年起,考生填报院校志愿时,同一批次同一所院校不得同时兼报音乐类和美术类校考专业,只能单独填报音乐类或美术类校考专业志愿。招生院校上报合格考生校考专业成绩时,只能单独填报考生的美术类或音乐类的校考专业成绩。未按上述规定而参加招生院校校考的考生成绩,我办将不予承认。
4.广州美术学院和星海音乐学院艺术类招生专业中,凡我省艺术术科统考未涉及的专业,两校可自行组织校考,但省艺术术科统考涉及的专业(详见附件2),应在省级统考合格的基础上组织校考。广州美术学院的美术学(师范)专业和星海音乐学院的音乐学(师范)专业,直接使用省级统考成绩。其他有特殊要求需校考的院校(专业),须以书面形式于2013年12月5日前由学校招生办公室向省招生办公室申报所招艺术类专业术科考试科目内容(附件5),经批准确定所招专业术科考试是否属省级统考涉及的专业后,由省招生办公室统一向社会公布。
5.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的院校在2014年3月31日前完成术科校考工作(我省在2014年3 月8 日-11日进行高考英语听说考试,请高校术科校考时间相对错开),并于2014年4月15日前上报校考合格考生考试成绩。合格考生的考试成绩及考生号、身份证号等有关报考信息,招生院校必须严格按照《关于上报艺术类专业术科校考合格考生成绩的说明》的有关要求(见附件4)报送我院,逾期不报,我院将不承认该校考生校考成绩。我院将根据招生院校的校考合格考生名单,提供其文化课成绩给第一志愿的招生院校。
各级招生考试部门和高等学校必须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和我省的工作要求,加强对招生考试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进一步严密管理措施、严格操作程序、严肃考试纪律,慎密排查和清除影响招生公平公正的隐患,保证广大考生在平等条件下公平竞争,提高考试的信度和社会声誉,确保高等学校艺术专业新生的质量。严禁工作人员、教职工尤其专业教师,单独、联合或委托举办高考艺术类应试培训、推广活动;严禁招生院校或考点与社会中介机构联合举办任何形式的艺考培训班;严禁各级各类学校为各艺术类应试培训机构提供场所或设施。各招生院校和考点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管理,切实促进艺术类专业校考的公平公正。

(一)报名普通高考艺术类考生实行全省统一报名,报名时间为2013年12月1日至12月10日,具体报名办法按照《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和建档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进行。凡报考艺术类专业考生,均需填报艺术类考生对应项信息点。报考艺术类省级统考涉及的艺术类院校(专业)的考生,必须报名参加省级统考。为提高考生被录取机会,拟报考艺术院校(专业)校考的考生,凡报名时无法确定所报考专业是否属

(5)专科B类:独立学院、民办高等学校及面向本市招生的公办专科艺术专业。下设两小批次:第1小批次:使用省术科统考成绩录取的高等学校的艺术类专科专业,院校志愿数为2个;第2小批次:院校校考的艺术类专科专业,院校志愿数为1个。艺术类院校(专业)五大批次的每一大批次录取结束后,我省将对未完成计划的术科统考专业进行征集志愿录取,征集志愿设置两个院校志愿。

(一)命题原则和要求艺术专业术科统一考试的科目设置和试题内容以《广东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音乐、美术术科考试大纲》为依据,需进行艺术专业校考的院校应制订并向考生公布本校2014年普通高考艺术术科考试大纲,并依据考试大纲进行命题。试题内容主要测试考生对艺术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的程度,以及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第二批本科A类:一般本科公办院校艺术专业。下设三小批次:第1小批次:使用省术科统考成绩录取的高等学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院校志愿数为2个;第2小批次:省术科统考合格基础上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院校志愿数为1个;第3小批次:院校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院校志愿数为1个。

(二)全省艺术类术科统考音乐学(师范)、美术学(师范),省级统考涉及的专业以及认可我省术科统考成绩的院校专业实行全省统一考试。1.考试时间美术:2014年1月12日(全天);音乐:2014年1月12日下午考笔试,2014年1月13至1月24日进行面试。2.考试地点美术统考分设七个考场: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暨南大学、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广东工业大学大学城校区、华南农业大学、广州美术学院

(三)成绩的合成上报评分(评卷)工作结束后,各考点、评卷点要及时组织人员做好术科统考成绩的合成处理,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给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处,再由省教育考试院分发到各市招生办公室。

认真组织好报考工作(一)报名普通高考艺术类考生实行全省统一报名,报名时间为2013年12月1日至12月10日,具体报名办法按照《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和建档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进行。凡报考艺术类专业考生,均需填报艺术类考生对应项信息点。报考艺术类省级统考涉及的艺术类院校(专业)的考生,必须报名参加省级统考。为提高考生被录取机会,拟报考艺术院校(专业)校考的考生,凡报名时无法

(二)严格挑选命题人员命题人员必须由思想品德好,本专业学术水平较高,本年度无直系亲属报考相关艺术专业,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艺术专业术科统一考试的命题人员名单由省教育考试院决定。艺术专业校考的命题人员名单由招生单位的教务部门和招生部门研究后决定。命题人员名单属秘密事项,要按规定做好保密工作。命题人员不得参与任何有关艺术专业术科入学考试的辅导活动,不得向任何人透露试题的内容和命题工作情况,

(3)第二批本科B类:独立学院、民办高等学校本科艺术专业。下设两小批次:第1小批次:使用省术科统考成绩录取的高等学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院校志愿数为2个;第2小批次:院校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院校志愿数为1个。

深化改革,加强管理2014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专业(含音乐类、美术类,下同)招生考试工作要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坚持“着眼公平、分类指导、立足规范、提升质量”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招生考试办法,加强考试管理,抓好考风考纪,努力提高招生考试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水平。1.我省艺术类考生根据专业属性不同分为音乐类和美术类两个类别,高考报名时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