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来华攻读硕士学位者,须具有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
二、报考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管理规章制度,道德品行良好;2、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具有与中国内地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须具有与中国内地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自费兼读制报考年龄不限。3、身体健康;
(3)来华攻读博士学位者,须具有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
2、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学生工作办公室地址:广州市机场路12号广州中医药大学国际楼三楼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学生工作办公室(邮编:510405)联系电话:86-20-36585503传真:86-20-36586715邮箱:wszsb@.cnhttp://www1..cn/bumen1/gjxy0807/mailto:wszsb@.cn我校招收外国留学生攻读研究生,招生的类别包括:自费全日制研究生、自费兼读制(在职)研究生。招生的类别包括: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导师既可招收博士研究生,也可招收硕士
4、中东欧学分生专项奖学金中国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自2013/2014学年至2017/2018学年,将向中东欧16国提供中国政府全额奖学金,每年200个名额。奖学金将面向在我校学习6个月以上、中东欧16国院校承认其在华所获学分的中东欧学生,包括本科、硕士和博士。具体请见《关于中东欧学分生专项奖学金的介绍》。
1、中国政府奖学金(全额奖学金)全额奖学金生将享受免学费、住宿费、医疗保险,同时每月享受生活补贴。申请人需向中国驻申请人所在国家的使领馆或申请人所在国家驻中国的大使馆提交申请。如申请我校,申请人可与我校国际学院外国留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联系方法见后),获得我校的预录取通知书。每年4月30日前,使领馆将申请材料送至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留学基金委不受理个人申请。具体申请颁发请见《中国政府国别奖学金申请办法》。申请条件:(1)来华学习本科专业者,须具有高中毕业学历,成绩优秀,年龄不超过25周岁;(2)来华攻读硕士学位者,须具有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
1、每学年学杂费一次缴齐,中途退学,休学者,学杂费一律不退。
5、广东省来粤留学生奖学金由广东省政府设立。每年我校约有30-40名学生获得该项奖学金。资助金额如下:本科生:RMB10,000元/年;硕士研究生:RMB20,000元/年博士研究生:RMB30,000元/年
2、报名时间:每年11月至次年6月均可报名。考试时间另行安排通知。
1、报名地点: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联系方式见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