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中东欧学分生专项奖学金中国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自2013/2014学年至2017/2018学年,将向中东欧16国提供中国政府全额奖学金,每年200个名额。奖学金将面向在我校学习6个月以上、中东欧16国院校承认其在华所获学分的中东欧学生,包括本科、硕士和博士。具体请见《关于中东欧学分生专项奖学金的介绍》。
1、中国政府奖学金(全额奖学金)全额奖学金生将享受免学费、住宿费、医疗保险,同时每月享受生活补贴。申请人需向中国驻申请人所在国家的使领馆或申请人所在国家驻中国的大使馆提交申请。如申请我校,申请人可与我校国际学院外国留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联系方法见后),获得我校的预录取通知书。每年4月30日前,使领馆将申请材料送至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留学基金委不受理个人申请。具体申请颁发请见《中国政府国别奖学金申请办法》。申请条件:(1)来华学习本科专业者,须具有高中毕业学历,成绩优秀,年龄不超过25周岁;(2)来华攻读硕士学位者,须具有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
5、广东省来粤留学生奖学金由广东省政府设立。每年我校约有30-40名学生获得该项奖学金。资助金额如下:本科生:RMB10,000元/年;硕士研究生:RMB20,000元/年博士研究生:RMB30,000元/年
1、报名地点: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联系方式见后)。
2、学杂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如有变动,按照新标准执行。报到注册入学日期为2015年9月。具体事宜请见《录取通知书》和《入学须知》。注:报到注册入学日期为2015年9月。具体事宜请见《录取通知书》和《入学须知》。注:
(三)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每年3000元。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每人每年5000元。
(一)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面向全体在校学生,高奖金8000元/人?年。
1、每学年学杂费一次缴齐,中途退学,休学者,学杂费一律不退。
1、每学年学杂费一次缴齐,中途退学,休学者,学杂费一律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