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报名1.报名办法考生应提交以下报名材料:考生应提交以下报名材料:(1)身份证件副本;(2)《香港、澳门、台湾人士攻读内地(祖国大陆)招生单位硕士/博士学位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3)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的二寸照片两张;(4)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副本(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或同等学历文凭(持国外教育机构学历的,报考点或招生单位有要求的,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构学历的,报考点或招生单位有要求的,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5)大学本科或硕士阶段成绩单;(6)教授推荐函;(7)体格检查报告。2.报考费考生请咨询报考点。3.报
十、学位修完我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取得规定的学分,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相应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证书。修完我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取得规定的学分,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相应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证书。
③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副本(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
3、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消入学资格。
2、博士研究生:10000元人民币/学年,3-5年学制,按年度交费。
(四)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十一、住宿、教材等费用由我校按规定收取,各项费用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2、新生于2014年9月上旬报到入学,具体时间在“录取通知书”中注明。新生报到时,由学校进行身体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体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1、硕士研究生(不含MBA):8000元人民币/学年,2-3年学制,按年度交费。
(二)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等学历。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