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负责的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确定目标。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保证考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
3.选派政策性强、作风正派、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原则性强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4.加强对招生考试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严肃考风、考纪,杜绝违纪事件发生。

组织保证(一)学院成立单招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办公室,下设录取工作组、单招考试办公室、纪检监察组等工作组。凡属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二)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单招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单招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实施“阳光工程”。(三)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办事公道的教师、管理人员参加单招工作,提高单招工作的执行力和公

组织保证在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考试局指导下,成立我院2016年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应的工作组。其组成如下:1.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主要职责组长:魏应彬副组长:桂占吉、刘明鹏成员:符载冠、陈廷锋、周文玲、何锦旭、李维涛、苏杰、王康、罗孝友、季文天、白晓波、符策红、符应彬、肖友荣、尚志强、周夏雨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单独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制定实施方案,集体研究决

组织保证1、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主管招生工作的副院长担任。下设录取工作组、命题考务组、纪检监察组等工作组。凡属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2、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单独招生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实施“阳光工程”。3、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办事公道的教师、管理人员

组织保证1.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2.学院成立以书记、院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单独招生考试工作。3.凡属单独招生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经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长:刘建明、王建华副组长:李亚生、于建华、姚志富、王宾、田建平、马大思成员:欧阳新、缪勉饶国清、万玲、余文英、袁麟、杨星跃、张智

组织保证1.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服务中心,下设录取工作组、命题考务组、纪检监察组等工作组。凡属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2.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单独招生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实施“阳光工程”。3.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办事公道的教师、管理人员和企业人员参加单独招生工作,提高

组织保证1、学院成立退役士兵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2、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称监督单独招生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确保公平、公正、透明。对工作中的各种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组织保证1.学院成立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并成立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办公室,明确责任,确定目标。2.成立纪检监察组,负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涉及违反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问题的投诉和举报,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实施“阳光工程”,保证考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3.选派政策性强、作风正派、工作认真、责任心高、办事讲原则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

组织保证1.学院成立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并成立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办公室,明确责任,确定目标。2.成立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建立监督机制,实施“阳光工程”,保证考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3.选派政策性强、作风正派、工作认真、责任心高、办事讲原则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单独考试招生工作。4.加强对招生考试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严肃考风、考纪,

组织保证1.学校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负责的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确定目标。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单独考试招生工作,负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涉及违反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问题的投诉和举报,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保证考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3.选派政策性强、作风正派、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原则性强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单独

组织保证1.学校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负责的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确定目标。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保证考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3.选派政策性强、作风正派、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原则性强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4.加强对招生考试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严肃考风、考纪,杜绝违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