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①器乐类(含民族、西洋、打击乐、钢琴演奏):
a、演奏曲目一首
、特长展示。
a、演奏曲目一首
、特长展示。
②声乐类(美声、民族、流行演唱):
a、演唱曲目1首
、特长展示。
a、演唱曲目1首
、特长展示。
⑵、音乐素养部分:
a、听音
、模仿
c、视唱。
录取办法及原则:
a、听音
、模仿
c、视唱。
录取办法及原则:

考试目标与要求(一)考试目标主要测试考生音乐舞台表演水平及相关各方面的音乐素质,要求考生能艺术性的进行舞台表演、具备良好音乐基础知识。选取在音乐表演专业中有潜力、能继续发展的学生进行高等职业技术培养。(二)能力要求音乐表演专业技能考试,选择中等职业学校相关专业开设的音乐表演(声乐、钢琴、器乐)、视唱练耳课程,考查学生的专业水平及专业基础课程的掌握程度。

(二)能力要求音乐表演专业技能考试,选择中等职业学校相关专业开设的音乐表演(声乐、钢琴、器乐)、视唱练耳课程,考查学生的专业水平及专业基础课程的掌握程度。

考试性质2015年湖北艺术职业学院单独招生音乐表演专业技能考试,是针对中等职业学校(包括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音乐表演类(如声乐演唱、钢琴演奏、乐器演奏等)或与音乐表演相关类专业的应届、往届毕业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

⑵、舞蹈表演基础部分:节奏模仿歌曲片段演唱节奏模仿歌曲片段演唱

(二)面试流程及要求1、考试时间:2015年12月11日至12月13日。面试科目的具体考试时间以考生本人准考证上“考试安排”为准。2、考试流程(1)候考:考生须根据本人准考证“考试安排”规定面试科目的考试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候考并参加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候考的考生,一律视为自动放弃考试。(2)抽取考场:考生在面试现场随机抽取考场。(3)抽取考试顺序:考生

考试形式和内容考试科目考试形式及内容分值音乐表演专业考试主专业考试声乐演唱专业演唱声乐作品一首,中外作品不限,演唱时间不超过五分钟。(考试相关细则见附件一)350钢琴演奏专业弹奏一套基本练习;背谱演奏一首钢琴作品,作品体裁不限,演奏时间不超过十分钟。(考试相关细则见附件二)器乐演奏专业演奏作品一首,乐器类别不限,作品体裁不限,演奏时间不超过十分钟。(考试相关细则见附件三)特长展示考生可在音乐表演

(一)考试目标主要测试考生音乐舞台表演水平及相关各方面的音乐素质,要求考生能艺术性的进行舞台表演、具备良好音乐基础知识。选取在音乐表演专业中有潜力、能继续发展的学生进行高等职业技术培养。

⑴、专业面试:身体比例专业条件测试舞蹈剧目表演(中国舞、体育舞蹈、现代舞、流行舞)均可特长展示身体比例专业条件测试舞蹈剧目表演(中国舞、体育舞蹈、现代舞、流行舞)均可特长展示

1、舞蹈表演面试:⑴、专业面试:身体比例专业条件测试舞蹈剧目表演(中国舞、体育舞蹈、现代舞、流行舞)均可特长展示身体比例专业条件测试舞蹈剧目表演(中国舞、体育舞蹈、现代舞、流行舞)均可特长展示⑵、舞蹈表演基础部分:节奏模仿歌曲片段演唱节奏模仿歌曲片段演唱

2、音乐表演面试:⑴、①器乐类(含民族、西洋、打击乐、钢琴演奏):a、演奏曲目一首、特长展示。a、演奏曲目一首、特长展示。②声乐类(美声、民族、流行演唱):a、演唱曲目1首、特长展示。a、演唱曲目1首、特长展示。⑵、音乐素养部分:a、听音、模仿c、视唱。录取办法及原则:a、听音、模仿c、视唱。录取办法及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