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三)报名办法。 考生应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身份证件副本; (2)《香港、澳门、台湾人士攻读内地(祖国大陆)招生单位硕士学位申请表》; (3)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的二寸照片两张; (4)学士学位证书副本(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或同等学历文凭(持国(境)外教育机构学历的,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5)大学本科阶段成绩单; (6)教授推荐函; (7)体格检查报告。
2.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2)《香港、澳门、台湾人士攻读内地(祖国大陆)招生单位硕士学位申请表》;
八、通讯地址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梅陇路130号, 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200237 电话:0086-021-64252453 传真:0086-021-6425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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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通讯地址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梅陇路130号, 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200237 电话:0086-021-64252453 传真:0086-021-64251644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梅陇路130号, 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200237 电话:0086-021-64252453 传真:0086-021-6425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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