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报名参加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①符合(五)中第1、2、3各项的要求。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2014年11月14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③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④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a.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5年9月1日)或2年以上,进修并考试通过大学本科六门以上主干课程;通过大学英语四级(或其他语种相应等级)。b.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并通过大学英语四级(或其他语种相应等级)。

2.报名参加非全日制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全日制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6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从毕业后到2016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

(一)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全日制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7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二)报名参加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者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7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2015年9月1日以前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2.报名参加非全日制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或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5.报名参加会计(MPAcc)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若报考全日制方向,须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2)若报考非全日制方向,须符合第(一)条中的第1、2、3各项的要求和第4项中的(2)、(3)、(4)的要求。

5.报名参加会计(MPAcc)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若报考全日制方向,须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2)若报考非全日制方向,须符合第(一)条中的第1、2、3各项的要求和第4项中的(2)、(3)、(4)的要求。

6.报名参加会计(MPAcc)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第1、2、3各项的要求。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须在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工作满4年以上,在会计或财务专业进修并考试通过该专业大学本科8门以上主干专业课程(须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成绩通知单),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可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或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3)我校会计硕士只招收定向培养的在职人员(网报时报考类别码只能选择“

6.报名参加会计(MPAcc)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工作满4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4年9月1日),在会计或财务专业进修并考试通过该专业大学本科8门以上主干专业课程(须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成绩通知单),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可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3)我校2014年会计硕士只招收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原则上具有会计或财务从业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