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考生资格审查1.考生复试时应携带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1)准考证;(2)身份证(定向考生须交一份复印件);(3)本科成绩单(复试时参考);(4)往届考生持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应届考生持本人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否则视为同等学力考生;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应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定证书及复印件一份;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还需提供符合其报考资格要求的相应证书和具有资质的开课单位教务处出具的6门本科主干课程成绩证明;3.因不能及时提供证明有效

4.审查享受政策照顾考生的资格(1)按规定核准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照顾的少数民族考生资格,复试时,要求考生必须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区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为准。(2)按规定核准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1

①考生携带资格审查材料到研究生处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领取复试通知单。

(一)参加复试考生应按复试通知要求进行复试资格审查,审查通过者方可参加复试。

(一)资格审查学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复试报到时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带学生证);3、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复印件(需加盖档案单位公章);4、大学英语四、六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其他语种带相应的语言能力等证明);5、一张1寸免冠照片(体检表用);6、同等学力考生(高职高专、本科结业生和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提供招生目录中所注明的材料;7、已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

(一)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各学院须在规定时间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资格审查需到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按照学校2019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条件进行。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由学院发给复试准考证。考生凭复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和面试。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对资格审查有疑问的,学院应及时报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同等学力考生(教育部规定的相关专业)在复试前须加试(笔试)2门与初试科目不同的专业课程,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60分以下)不予复试。答案来源于:2019年华东理工大

第八条学部(学院、部)、盘锦校区负责组织对考生复试资格的审查,审查内容包括:(1)准考证;(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本科学习期间成绩证明(作为复试参考);(4)往届考生的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原件考生一律不准参加复试。对原件有疑问的,及时上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由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向发证单位核实。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应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定证书,无此证明者不得录取;(5)高职高专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交在国家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署名前2名)及具有资质的开课单位教务处出具的11门本科主干课程

(一)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各学院须在规定时间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资格审查需到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按照学校2018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条件进行。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由学院发给复试准考证。考生凭复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和面试。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对资格审查有疑问的,学院应及时报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同等学力考生(教育部规定的相关专业)在复试前须加试(笔试)2门与初试科目不同的专业课程,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60分以下)不予复试。

(一)复试考生资格审查 各学院须在规定时间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资格审查需到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按照学校2017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条件进行。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由学院发给复试准考证。考生凭复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和面试。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对资格审查有疑问的,学院应及时报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同等学力考生(教育部规定的相关专业)在复试前须加试(笔试)2门与初试科目不同的专业课程,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60分以下)不予复试。

(一)复试考生资格审查 各学院须在规定时间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资格审查需到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按照学校2014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条件进行。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由学院发给复试准考证。考生凭复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和面试。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对资格审查有疑问的,学院应及时报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同等学力考生(教育部规定的相关专业)在复试前须加试(笔试)2门与初试科目不同的专业课程,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60分以下)不予复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