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名办法。 考生应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身份证件副本; (2)《香港、澳门、台湾人士攻读内地(祖国大陆)招生单位硕士学位申请表》; (3)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的二寸照片两张; (4)学士学位证书副本(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或同等学历文凭(持国(境)外教育机构学历的,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5)大学本科阶段成绩单; (6)教授推荐函; (7)体格检查报告。
2.现场确认时应提交以下报名材料供考点工作人员核对:(1)网上报名编号(2)有效身份证件;(3)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但须提交应届在读证明原件)或同等学历文凭。
2.现场确认时应提交以下报名材料供考点工作人员核对:①网上报名编号;②有效身份证件;③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但须提交应届在读证明原件)或同等学历文凭。
2.现场确认时应提交以下报名材料供考点工作人员核对:(1)网上报名编号(2)身份证件;(3)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或同等学历文凭。
2.现场确认时应提交以下报名材料供考点工作人员核对:(1)网上报名编号;(2)有效身份证件;(3)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但须提交应届在读证明原件)或同等学历文凭。
5.考生还需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副本。考生按报考点要求缴纳报考费。
(一)报名材料报名时考生应提交以下材料:1.身份证件副本;2.《香港、澳门、台湾人士攻读内地(祖国大陆)招生单位硕士/博士学位申请表》(考生务必在申请表中有关栏目填写本人正确的电子邮箱地址);3.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二吋照片两张;4.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副本(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或同等学历文凭(持国(境)外教育机构学历的,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5.大学本科或攻读硕士学位的成绩单;6.教授推荐信;7.体格检查报告。
五、报名手续(一)报名材料报名时考生应提交以下材料:1.身份证件副本;2.《香港、澳门、台湾人士攻读内地(祖国大陆)招生单位硕士/博士学位申请表》(考生务必在申请表中有关栏目填写本人正确的电子邮箱地址);3.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二吋照片两张;4.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副本(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或同等学历文凭(持国(境)外教育机构学历的,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5.大学本科或攻读硕士学位的成绩单;6.教授推荐信;7.体格检查报告。(二)报考费报考费由报考点根据有关规定确定、收取。(三)报考音乐、美术、设计等类型专业的考生须直接到我校报名考
三、报名时间2013年11月20日至12月19日。
(一)报名材料报名时考生应提交以下材料:1.身份证件副本;2.《香港、澳门、台湾人士攻读内地(祖国大陆)招生单位硕士/博士学位申请表》(考生务必在申请表中有关栏目填写本人正确的电子邮箱地址);3.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二吋照片两张;4.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副本(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或同等学历文凭(持国(境)外教育机构学历的,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5.大学本科或攻读硕士学位的成绩单;6.教授推荐信;7.体格检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