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录取工作我校自主确定录取分数线,择优录取。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学校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终止学业。
六、成绩查询联考科目GCT成绩一般于2014年12月中下旬可以查询,我校不再单独寄发联考科目成绩单,考生请届时登录学位网查询联考科目成绩。
(二)学位授予通过规定的课程考试和学位论文答辩者,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可授予教育硕士学位。
(三)准考证下载考生于2014年10月16日后登录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一)培养方式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课程学习,一年来校集中学习。第二阶段为论文撰写与答辩,采用在职兼读方式进行,要求每年到校时间不少于两个月。
八、培养方式与学位授予(一)培养方式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课程学习,一年来校集中学习。第二阶段为论文撰写与答辩,采用在职兼读方式进行,要求每年到校时间不少于两个月。(二)学位授予通过规定的课程考试和学位论文答辩者,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可授予教育硕士学位。(三)其他我校与报考者单位不签署培养协议,学习期间不可将户口、档案、人事等关系转入我校,在读期间的学费、工资、福利待遇、医疗等费用均由报考者与所在单位商定承担,报考者不列入学校的就业范围。
(一)网上报名符合以上报考条件的考生,于2014年7月1日至7月10日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网址http://www.),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登录入口http://www./zzlk),按照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提交报名信息、完成网上报名及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考生上传的本人近期电子照片,采用中国护照证件照片标准,具体要求见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
一、报名条件2011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在职业学校从事2年以上教学工作并具有一定科研能力的在职教师,或在省、地、市级职教教研室(研究所)从事3年以上教研工作的研究人员。职业学校指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高等职业学校包括专科层次的职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考生如对本人报考条件有疑问,应在网上报名前咨询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三、报名办法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一)网上报名符合以上报考条件的考生,于2015年6月23日至7月11日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网址http://www.),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登录入口http://www./zzlk),按照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提交报名信息、完成网上报名及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考生上传的本人近期电子照片,采用
三、报名办法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一)网上报名符合以上报考条件的考生,于2014年7月1日至7月10日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网址http://www.),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登录入口http://www./zzlk),按照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提交报名信息、完成网上报名及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考生上传的本人近期电子照片,采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