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培养方式与学位授予(一)培养方式采取非全日制培养方式、利用双休日和晚上进行课程学习。具体上课时间、方式请咨询各相关培养单位,详见联系方式一栏。(二)学位授予通过规定的课程考试和学位论文答辩者,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符合我校工程硕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可授予工程硕士学位。(三)其他我校与报考者单位不签署培养协议,学习期间不可将户口、档案、人事等关系转入我校,在读期间的学费、工资、福利待遇、医疗等费用均由报考者与所在单位商定承担,报考者不列入学校的就业范围。
四、培养方式及授予学位 采用在职兼读的非全日制培养方式,2年半(学习年限可延长至4.5年毕业)。学位论文要求紧密联系科研和社会实践,尤其是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的管理实际。论文形式可以是专题研究成果,也可以是高水平的调研报告或案例分析报告。 凡是课程考试合格和论文答辩通过者,由华东理工大学授予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硕士学位证书。
(一)培养方式采取非全日制培养方式、利用双休日和晚上进行课程学习。具体上课时间、方式请咨询各相关培养单位,详见联系方式一栏。
六、培养方式 采取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2—4年,在校学习时间不得少于半年或500学时。学习分课程和论文两个阶段。 课程阶段:利用周日进行学习,按照与生相同的学期安排,每学期授课16周,共3学期课程,原则上每周末上课1天;课程阶段一般应在两年内修满不少于30学分。凡完成课程学习、成绩合格者,可转入论文阶段。 论文阶段:工程硕士需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撰写工作。其形式可以是应用研究型论文,也可以是高水平的调研报告或案例分析报告。
六、考试科目和考试方式(一)考试科目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GraduateCandidateTest,简称GCT)、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其中,GCT实行全国联考。(二)考试方式工程硕士生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第一阶段,所有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GCT考试,我校只招收选考英语语种的考生。GCT考生成绩一次有效。GCT考试大纲为《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考生自行购买考试大纲。第二阶段,达到我校确定的GCT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相应工程领域的专业课考试和相关测试。七、成绩查询GCT考试成绩
(二)考试方式工程硕士生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第一阶段,所有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GCT考试,我校只招收选考英语语种的考生。GCT考生成绩一次有效。GCT考试大纲为《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考生自行购买考试大纲。第二阶段,达到我校确定的GCT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相应工程领域的专业课考试和相关测试。七、成绩查询GCT考试成绩一般于2014年12月中下旬可以查询,届时请考生登录学位网查询,我校不再单独寄发成绩单,具体查询办法不再另行通知。八、录取工作我校自主确定GCT成绩合格分数线,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
五、培养方式工程硕士研究生采取“进校不离岗”的方式进行培养,按本校制定的工程硕士专业培养方案进行培养,培养期限一般为三年(长不超过五年),上课形式以集中授课为主。为保证培养质量,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我校招收的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在校学习时间不得少于半年或500学时。
九、培养方式与学位授予(一)培养方式采取半的非全日制培养方式。上海学员采取利用晚上和双休日上课,外地学员上课时间安排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二)学位授予通过规定的课程考试和学位论文答辩者,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可授予公共管理硕士学位。(三)其他我校与报考者单位不签署培养协议,学习期间不可将户口、档案、人事等关系转入我校,在读期间的学费、工资、福利待遇、医疗等费用均由报考者与所在单位商定承担,报考者不列入学校的就业范围。
八、培养方式与学位授予(一)培养方式半:集中二个暑假在校进行课程学习。(二)学位授予通过规定的课程考试和学位论文答辩者,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可授予教育硕士学位。(三)其他我校与报考者单位不签署培养协议,学习期间不可将户口、档案、人事等关系转入我校,在读期间的学费、工资、福利待遇、医疗等费用均由报考者与所在单位商定承担,报考者不列入学校的就业范围。
(一)培养方式采取非全日制培养方式、利用双休日和晚上进行课程学习。具体上课时间、方式请咨询各相关培养单位,详见联系方式一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