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考试时间及安排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于10月26日进行,我校各硕士学位招生类别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见附件1。表中所有科目的考试由报考点的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

六、其他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的报考办法实行先报考后资格审查。全国联考成绩发布后,我校会确定各类别领域的复试分数线(届时见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网页公告),达到我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打印本人《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样表见附件7),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审查表的“考生工作单位省级主管部门推荐意见”栏不需办理)。请所有报考者在网上报名前严格自审,如因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而未被我校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如对本人

五、考试纪律请考生严格遵守《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考试考生守则及违规处理规则》(见附件6)。

(一)、初试:即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含艺术学基础、英语)初试时间:2014年10月26日8:30-11:30

(一)全国联考科目及考试大纲学位类别联考科目考试大纲教育硕士英语《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其中,学科教学(英语)专业方向使用《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全国统一(联合)考试大纲(英语二)》(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教育学和心理学综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全国统一(联合)考试大纲及指南》(教育学、心理学)(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欲购考试大纲的考生,可与北京师范大学硕博考研书店联系购书(网址:http://www.http://www./;电话:010—58802068)。

1.初试科目为英语、教育学和心理学综合,均为全国联考,考试大纲见附件一。 初试时间为2014年10月26日初试地点由报考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确定,具体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可于10月16日后登录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一)初试(即全国联考)1.考试科目:英语一(学科教学(英语)的考生考英语二)、教育学和心理学综合(为一门科目)。2.考试时间:2015年10月25日3.考试地点:由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确定,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一)初试(即全国联考)1.考试科目:英语一(学科教学(英语)的考生考英语二)、教育学和心理学综合(为一门科目)。2.考试时间:2014年10月26日3.考试地点:由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确定,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一)初试(即全国联考)1.考试时间:2015年10月25日,具体时间安排见《报考办法》。2.考试地点:由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确定,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3.考试科目:英语(学科教学(英语)的考生考英语二)、教育学和心理学综合(合并为一门科目)。

(一)初试(即全国联考)1.考试时间:2014年10月26日,具体时间安排见《报考办法》。2.考试地点:由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确定,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3.考试科目:英语(学科教学(英语)的考生考英语二)、教育学和心理学综合(合并为一门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