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资格审查根据文件规定,对考生报名资格的审查,由招生单位在全国联考考试成绩发布后进行。具体要求如下:联考考试成绩发布后,我校会确定各类别领域的复试分数线(届时见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网页公告),达到我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打印本人《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样表见《报考办法》),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达到我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携带资格审查表、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复印件在指定时间来我校进行
五、资格审查考试成绩发布后,达到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登陆学位网,下载本人《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然后按要求将《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和身份证或护照(均为原件)交我校研究生院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我校研究生院在复试时进行,考生报名时进行资格自审,所有报考者须满足所报考学位应具备的条件,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考生必须阅读报名条件,如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不予录取,责任自负。
三、报考及资格审查程序(一)报名1、报名方式:2015年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只进行网上报名未到指定现场报名点办理交费、照相等报名手续者,本次报名无效。2、报名时间:(1)网上报名时间:6月23日-7月11日(2)现场确认时间:7月12日-7月15日3、报名程序:考生在教育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http://www.),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和本人电子照片。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样表见附件2)
(二)资格审查1、资格审查时间:初试分数公布并确定分数线后,对于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我校将进行资格审查。2、考生须将登陆信息平台下载本人《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考生必须确认本人所填信息真实且符合报考条件,若由于资格不符而导致不能录取等一切后果考生自负。对于不符合报
五、资格审查根据文件规定,对考生报名资格的审查,由招生单位在全国联考考试成绩发布后进行。具体要求如下:联考考试成绩发布后,我校会确定各类别领域的复试分数线(届时见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网页公告),达到我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打印本人《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样表见《报考办法》),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达到我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携带资格审查表、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复印件在指定时间来我校进行
四、资格审查根据文件规定,对考生报名资格的审查,由招生单位在全国联考考试成绩发布后进行。具体要求如下:联考考试成绩发布后,我校会确定各类别领域的复试分数线(届时见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网页公告),达到我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打印本人《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样表见《报考办法》),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审查表的"考生工作单位省级主管部门推荐意见"栏不需办理)。达到我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携带资格审查表、专科本
五、资格审查根据文件规定,对考生报名资格的审查,由招生单位在全国联考考试成绩发布后进行。具体要求如下:联考考试成绩发布后,我校会确定各类别领域的复试分数线(届时见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网页公告),达到我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打印本人《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样表见《报考办法》),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审查表的"考生工作单位省级主管部门推荐意见"栏不需办理)。达到我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GCT)的考生,携带资格审查
五、资格审查根据文件规定,对考生报名资格的审查,由招生单位在全国联考考试成绩发布后进行。具体要求如下:联考考试成绩发布后,我校会确定各类别领域的复试分数线(届时见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网页公告),达到我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打印本人《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样表见《报考办法》),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达到我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携带资格审查表、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复印件在指定时间来我校进行
四、资格审查根据文件规定,对考生报名资格的审查,由招生单位在全国联考考试成绩发布后进行。具体要求如下:全国联考成绩发布后,我校会确定各类别领域的复试分数线(届时见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网页公告),达到我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打印本人《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样表见《报考办法》),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审查表的“考生工作单位省级主管部门推荐意见”栏不需办理)。达到我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携带资格审查表、本科学历证书、
四、资格审查根据文件规定,对考生报名资格的审查,由招生单位在全国联考考试成绩发布后进行。具体要求如下:全国联考成绩发布后,我校会确定各类别领域的复试分数线(届时见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网页公告),达到我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打印本人《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样表见《报考办法》),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审查表的“考生工作单位省级主管部门推荐意见”栏不需办理)。达到我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携带资格审查表、本科学历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