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可在我校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中选择6个专业作为专业志愿,招生专业详见附录《华东政法大学2014年台湾地区招生专业目录》。
申请条件(一)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参加2016年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验(以下简称“学测”),且成绩达到顶标级、前标级;(二)在大陆举办的台商子弟(女)学校学习的高中毕业生,参加台湾“学测”,且成绩达到均标级。
(三)申请人须于5月20日前将下列材料快递至我校招生办公室:1、《华东政法大学台湾地区免试生入学申请表》;2、台湾居民身份证影印本;3、台胞证影印本;4、学测成绩通知单影印本(含报名序号);5、可以体现学生情况的其他数据。
(三)申请人须于5月31日前将下列材料快递至我校招生办公室:1、《华东政法大学台湾地区免试生入学申请表》;2、台湾居民身份证影印本;3、台胞证影印本;4、学测成绩通知单影印本(含报名序号);5、可以体现学生情况的其他材料。
所需费用台湾学生入学后与内地学生一起就读各专业,所需费用具体为:学费,法学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其他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住宿费,每生每学年1200元。(以上收费不含教材费、生活费等)
申请程序及材料寄送申请人须于6月24日前将下列材料快递至我校招生办公室:1.华东政法大学台湾地区免试生入学申请表.doc(点击下载);2.台湾居民身份证影印本;3.台胞证影印本;4.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验考生成绩通知单”影印本(必须加盖中学印章,学测成绩通知单要影印完整,其中左下角有“报名序号”);5.可体现申请人自身情况的其他材料。申请报名材料经中学盖章确认后寄送到我校
5.可体现申请人自身情况的其他材料。申请报名材料经中学盖章确认后寄送到我校招生办公室,申请人递交的申请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选拔程序(一)初审:我校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确定面试名单;(二)面试: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面试时间初步安排在6月下旬,面试时考生须出示台湾地区居民身份证原件、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三)录取:我校将根据考生学测成绩及面试情况,结合考生中学期间学习经历,择优录取。经教育部考试中心对我校预录取考生进行“学测”成绩确认后,学校招生办公室将预录取的台湾地区免试生名单报
学校联系方式(含报名材料邮寄地址)邮寄地址:上海市松江大学园区龙源路555号华东政法大学明志楼A210办公室邮政编码:201620联系电话:+86-21-6779-0220(兼传真)招生网址:http://zs..cn
招生专业申请人可在我校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中选择6个专业作为专业志愿,招生专业详见附录《华东政法大学2014年台湾地区招生专业目录》。
招生人数与招生专业我校2016年台湾地区免试生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申请人数以及申请者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择优录取。申请人可在我校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中选择6个专业作为专业志愿,招生专业详见附录华东政法大学2016年免试招收台湾学生专业目录.xls(下载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