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实行学校自主考核,择优录取”的方式,选拔学有所长或有技能特长的优秀考生。
(四)命题工作的保密期限为命题成员接受命题任务之日起至面试考核工作结束,在此期间内均属保密期。
1.有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考生,测试形式为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时间为4月20日。
(二)考核组织:学院和联合办学企业共同组成专家组负责面试工作。
1.综合素质测试时间:2014年4月20日下午2:30―4:30
(2)获得国家级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者,省级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者。
2.技能考核由我院组织进行,采取上机操作的方式,主要考查考生的计算机基础应用能力。
1.获得地、市级职业技能竞赛的:三等奖加15分,二等奖加20分,一等奖加30分;
2.面向应历届中职毕业生的测试。采用面试与技能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2.技能考核和面试时间:暂定为2014年4月20日下午4:40―5:40(如有变动,以学院网站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