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全国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或安徽省技能大赛一、二等奖获得者,经申请核实,可免试入学。
第十条为选拔具有一定特长的考生,我院在2014年自主招生中,采用免试或加分的方式招收部分特长生。(1)免试对象:国家二级运动员(篮球、排球、田径)、参加全国技能大赛三等奖获得者或安徽省技能大赛二等奖获得者。(2)凡在教育、人社主管部门举办的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市级三等奖及以上的制造类、电子信息类、财经类的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可免试录取。(3)安徽省技能大赛三等奖获得者或市级技能大赛二等奖获得
资助学生政策1、被本院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院还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给予一定比例的学费贷款贴息,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学院承诺:确保被本院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2、部分专业入学后与学院签订“订单培养”协议,毕业后到协议单位就业,享受免
2.学院职业意向性测试和技能测试加分和免试政策:获得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合主办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或市赛一等奖及以上的,或获得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在职在岗的,或工作满3年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总分可加10分,加分项目不累计计算,申请学生在考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交学院招生办审核。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四)免试及自主招生加分政策:凡获得省级技能赛事优秀奖及以上级别荣誉证书或市级技能赛事三等奖荣誉证书的考生,以及在部队中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复转军人,免试入学。免试入学的考生需到学院招生办公室填写免试申请书,并提供荣誉证书原件。根据《关于2010年安徽省普通高考考生政策加分的申报审核办法》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13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我
(2)加分政策安徽省2014年高考加分照顾政策在我院自主招生录取中同样享受。
资助学生政策1.执行国家和省市相关学生资助政策,被学院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享受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学生同等待遇,即:奖、勤、助、贷、免等系列资助,享受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奖学金等。2.部分专业入学后与学院签订“订单培养”协议,毕业后到协议单位就业,享受免收部分学费。
2.学院职业意向性测试和技能测试加分和免试政策:获得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合主办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或市赛一等奖及以上的,或获得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在职在岗的,或工作满3年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总分可加10分,加分项目不累计计算,申请学生在考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交学院招生办审核。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
免试及自主招生加分政策为保障自主招生的生源质量,促进考生专业技能的提升,我院在2014年自主招生中,采用免试与加分的政策招收部分与专业相关的技能特长考生。
2、免试政策参加全国技能大赛或省级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者,经申请核实,可免试入学。
2.免试政策参加全国技能大赛三等奖获得者或安徽省技能大赛二等奖获得者,经申请核实,可免试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