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附则本章程由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合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二?一四年二月二十日本章程由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合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二?一四年二月二十日
总则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方案(试行)的通知》(皖教办〔2014〕2号)精神,制定本章程。
违规处理考生以虚报、隐瞒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利用通讯工具进行考试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以及使用其他欺诈手段,或者因招生工作人员或其他人员的徇私舞弊行为,取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或录取资格的,由违规行为发生地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授权的省考试院或高等学校,取消其当年的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由高等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户籍所在地,同时通
③综合测试程序综合测试按文、理科分别进行,时间为10分钟。综合测试满分300分。
(五)志愿填报普高考生报名时可填报两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一)考试(测试)办法:考生考试(测试)总成绩=基本分(文化课考核成绩+综合测试成绩)+自主招生加分。上述考核总成绩基本分满分为750分,其中文化课考核成绩占60%,综合测试成绩占40%。1、文化课考核办法考生文化课考核成绩为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测试部分成绩,满分450分。文、理科分别以语文,数学,外语,人文与社会基础或科学基础计分。2、综合测试办法①综合测试组组成根据考试(测试)工作
考试(测试)考试(测试)工作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方案(试行)的通知》(皖教办〔2014〕2号)文件精神,在省教育厅指导与监督下,由我院自行组织进行。(一)考试(测试)办法:考生考试(测试)总成绩=基本分(文化课考核成绩+综合测试成绩)+自主招生加分。上述考核总成绩基本分满分为750分,其中文化课考核成绩占60%,综合测试成绩占40%。1、文化课考核办法
(四)参加我院自主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与参加2014年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三)考试(测试)地点:合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合肥市大学城九龙路与汤口路交叉口,安徽大学新校区西门向南500米(合肥市内乘26、57、128、149、606路等公交车到安大新区站下)。
(二)考试(测试)时间:4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