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合肥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报考点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报考点接受考生咨询,办理报名手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
2021年合肥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报考点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报考点接受考生咨询,办理报名手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
第二十七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根据学校确定的录取方案进行具体的录取工作,录取名单上报国家教育部审核。
由毕业学校出具加盖红章的所学专业全部课程成绩综合排名未按要求报名填报志愿和提交材料的考生报名无效责任由考生自负答案来源于2021年合肥学院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考试申请获奖鼓励政策考生面试方案
第二十九条被录取的新生应按时报到并与学校签订培养协议书。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报到者,须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录取工作结束后,学校招生办公室将录取工作情况以书面形式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上级有关部门。
第九条统考科目由国家教育部有关部门组织统一命题,非统考科目由我校自行命题。
第二十四条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校招生办公室按教育部当年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
第二十二条入学考试成绩由学校招生办公室通知考生本人,考生也可登陆学校网站进行查询。
第二十二条入学考试成绩由学校招生办公室通知考生本人,考生也可登陆学校网站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