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专业考生:考核测试成绩=基础课程考试成绩+综合素质面试成绩。
2、舞蹈教育、书法教育考生:考核测试成绩=基础课程考试成绩×25%+综合素质面试成绩×25%+专业测试成绩×50%。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10分计算: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省级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称号者;在省级专业技能比赛获前六名者;书法专业考生高中阶段个人作品省级三等奖及以上等级;舞蹈专业考生在专业机构组织的考级教师级8级及以上等级。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20分计算: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国家级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称号者;在国家级专业技能比赛获前六名者;书法专业考生高中阶段个人作品入选国际级展览或获得三等奖及以上等级。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20分计算: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国家级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称号者;在国家级专业技能比赛获前六名者;书法专业考生高中阶段个人作品入选国际级展览或获得三等奖及以上等级。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10分计算: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省级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称号者;在省级专业技能比赛获前六名者;美术、书法教育专业考生高中阶段个人作品省级优秀奖及以上等级;

(三)成绩计算方法1.学前教育、早期教育专业考生:考核测试总成绩=基础课程考试成绩+综合素质面试成绩;2.英语教育、美术教育、书法教育、舞蹈教育考生:考核测试总成绩=基础课程考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

(三)成绩计算方法1.学前教育、早期教育专业考生:考核测试总成绩=基础课程考试成绩+综合素质面试成绩;2.英语教育、美术教育、书法教育、舞蹈教育考生:考核测试总成绩=基础课程考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

(三)成绩计算方法1、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专业考生:考核测试成绩=基础课程考试成绩+综合素质面试成绩。2、舞蹈教育、书法教育考生:考核测试成绩=基础课程考试成绩×25%+综合素质面试成绩×25%+专业测试成绩×50%。

(三)成绩计算方法1、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专业考生:考核测试成绩=基础课程考试成绩+综合素质面试成绩。2、舞蹈教育、书法教育考生:考核测试成绩=基础课程考试成绩×25%+综合素质面试成绩×25%+专业测试成绩×50%。

(三)成绩计算方法1、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专业考生:考核测试成绩=基础课程考试成绩+综合素质面试成绩。2、舞蹈教育、书法教育考生:考核测试成绩=基础课程考试成绩×25%+综合素质面试成绩×25%+专业测试成绩×50%。

(三)成绩计算方法1、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专业考生:考核测试成绩=基础课程考试成绩+综合素质面试成绩。2、舞蹈教育、书法教育考生:考核测试成绩=基础课程考试成绩×25%+综合素质面试成绩×25%+专业测试成绩×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