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专科学校,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学生在校完成专业规定的课程后,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10分计算: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省级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称号者;在省级专业技能比赛获前六名者;书法专业考生高中阶段个人作品省级三等奖及以上等级;舞蹈专业考生在专业机构组织的考级教师级8级及以上等级。
第四章招生对象及计划招生对象自主招生面向2014年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届中职毕业生,考生必须参加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14年普通高考报名或中职毕业生升学考试招生(原对口招生)报名,并取得考生号。各专业招生其它要求详见招生专业、报考条件与计划序号专业名称学制(年)报考条件考生类别及计划数(人)合计文史理工中职1学前教育3取得中职对口升学考试考生号的学前教育专业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
考核测试(一)形式:包括基础课程考试、综合素质面试、专业测试。所有考生必须先参加基础课程考试,然后,学校根据基础课程考试成绩,按照招生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各专业综合素质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名单(如不足1:5比例的,参加基础课程考试的考生全部进入专业综合素质面试、专业测试)。(二)内容和分值:1、基础课程考试科目内容及分值为:(1)特殊教育、书法教育、舞蹈教育专业为:高中语文、数学、
录取录取工作在安徽教育厅领导下,在安徽省教育招生考生院的指导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1.录取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2.依据考生总成绩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考生总成绩=考核测试成绩+自主招生政策加分)。填报专业服从志愿的考生,学前教育和舞蹈教育专业之间可以调剂,特殊教育和书法教育之间可以调剂。3.参加我校自主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与参加2014年全
3.参加我校自主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与参加2014年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4.学校根据录取原则预录取,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教育厅审核。
第二章学校性质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专科学校,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学生在校完成专业规定的课程后,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学校地址:合肥市新站区磨店高教基地文忠路与学林路交口,网址:http://www..cn/。
第二章学校性质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专科学校,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学生在校完成专业规定的课程后,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学校地址:合肥市新站区磨店高教基地文忠路与学林路交口,网址:http://www..cn/。
第二章学校性质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专科学校,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学生在校完成专业规定的课程后,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章学校性质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专科学校,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学生在校完成专业规定的课程后,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