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照片背面写上考生姓名,其中1张贴在报名表上);
4、2014年4月16日在我院校园网上公布参加综合素质测试考生名单;
(2)2014年4月18日进行资格复查并在学院网站公布确定考生名单。
(六)4月24日在我院招生信息网自主招生页面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2)2014年4月15日-4月16日,学院招生办对考生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核;
5、已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1、考生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否则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处理。
1.考生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否则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处理。
2、对考生在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执行。
2.对考生在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