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本章程由学院自主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专业介绍建筑工程技术培养目标:培养适应建筑施工、城镇建设、房地产开发等单位需要,从事建筑工程生产一线技术与管理工作的高等技能型人才。重点掌握从事本专业领域实际工作的基本能力和基本技能;并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有开拓、创新和知识更新的能力。主要课程:建筑制图、建筑工程测量、建筑力学、房屋建筑学、建筑材料、建筑CAD、地基与基础、钢结构、钢筋

第六章 招生监督第十七条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主动接受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学院监督举报信箱:@学院监督举报电话:0551-

2、本章程由学院自主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二?一四年三月十八日

本方案由学院自主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二0一三年一月十日

(2)获得国家级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者,省级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者。

1.市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获得者,加20分;优秀团干、优秀团员获得者,加10分。

(二)考核组织:学院和联合办学企业共同组成专家组负责面试工作。

2.纪律监察组实行全程监察考核录取场地设立举报电话、投诉箱。

3、我院纪检监察室负责举报及申诉的处理,电话:0551-。

3.我院纪检监察室负责举报及申诉的处理,电话:0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