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由校长、分管校领导等和校纪检监察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贫困地区定向招生录取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由相关学科专家和职能部门组成的工作组,具体负责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工作。
2.考核
初选:我校将成立由学科专家组成的初选审查委员会,结合报名条件要求,根据推荐材料中的高中阶段学习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情况、中学综合评价、个人自述等对推荐考生进行初步选拔。
考核:面试,综合素质评价,满分100分。
3.划线原则
所有考生分数折合为标准分:标准分=各考生综合素质面试分数/该面试组综合素质面试高分数*100。按照标准分从高到低统一排序择优确定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候选考生,候选人数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总规模的4%。
4.公示
取得我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候选资格的考生,经湖南大学招生信息网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有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教育部备案。

联系电话:0731-、

考核1、考核时间:5月11日8:00-12:00。2、考核地点:教学东楼。

选拔程序(一)材料初审我校将根据考生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确定初审合格名单。考生可于6月2日后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初审合格者,请查阅报名系统及我校本科招生网中发布的考核安排等相关通知。(二)考核考核时间为2015年6月中旬,具体考核方案将与初审结果同时公布。(三)资格确定按照考核成绩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及专业。(四)名单公示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并报教

本方案经湖南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由湖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附件:(一)680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市)名单1.11个片区505个县名单省名分区地市名县名河北(22)燕山-太行山区(22)保定市涞水县、阜平县、唐县、涞源县、望都县、易县、曲阳县、顺平县张家口市宣化县、张北县、康保县、沽源县、尚义县、蔚县、阳原县、怀安县、万全县承德市承德县、平泉县、隆化县、丰宁满族自治县、围场满族蒙

招生计划及专业招生计划:学校本科招生总规模的2%(总规模5000人)。招生专业:科类专业文史新闻学、法学、英语、行政管理、汉语言文学理工土木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车辆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材料科学与工程、自动化、给排水科学与工程、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

报到1、报到时间:5月10日8:30-17:302、报到地点:湖南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东风厅。3、报到时必须由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无身份证者需带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考生家庭户口簿原件(或当地公安机关开具的农村户籍证明)办理报到手续,领取考核证。

注意事项1、考生凭身份证、考核证进入考场,考核证妥善保存,遗失不补。2、家庭困难学生可以在报到时递交书面补助申请,经学校审核后,发放适当的交通补助。3、请提前做好返程安排,5月11日考核结束后即可返程。4、考试期间考生及家长食宿费用自理。

选拔程序1、东南大学依据报名条件及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材料审查合格、符合参加东南大学2015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要求的考生名单将在2015年6月初通过东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予以公示。2、考核时间及地点:拟定于2015年6月中旬,根据考生报名情况设立考点,就近安排考试。3、考核方式:笔试(科目:数学、英语)。4、资格确定:东南大学依据笔试成绩,择优确定。5、结果公示:获得2

录取办法1.获得资格的考生须参加2014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在第一志愿为平行志愿的省份,需将我校填在平行志愿的第一个院校。如果当地省级招办有明确规定的,参照当地对自主招生的要求填写志愿表。2.高考成绩须达到我校在生源地普通类抛档线下30分(含)以内,且低不低于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方可录取。按照考生高考分数(不含政策性加分)、

选拔办法1.学校由校长、分管校领导等和校纪检监察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贫困地区定向招生录取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由相关学科专家和职能部门组成的工作组,具体负责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工作。2.考核初选:我校将成立由学科专家组成的初选审查委员会,结合报名条件要求,根据推荐材料中的高中阶段学习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情况、中学综合评价、个人自述等对推荐考生进行初步选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