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参加我校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的1、2、3和4中的(1)(2)(4)(5)各项要求。(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同时还须进修过本科主干课程4门以上(须有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合格单科证书)和在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不限学科专业)。(3)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满足以下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1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1.网上报名日期:2010年10月10日—31日9:00-22:00。2.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n,教育网址:http://yz.,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六、学习方式及学费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上课方式采取不学习方式,学制3年,学费33000元,可一次交清,也可按学年分期交纳。
八、报考咨询电话及传真:(0898)66292663http://www..cn/mpaE-mail:hainumpa@海南大学MPA教育中心地址:海南大学社科楼1楼A110
七、学位授予在规定年限之内修满所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海南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颁发海南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学历证书。
一、办学优势海南大学是国家重点建设的“211工程”大学和海南省唯一的综合性大学,同时也是海南省唯一的公共管理硕士(MPA)培养单位。2013年,国务院学位办举办的全国第三批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教学合格评估中,海南大学的MPA教育被综合评估为A级(36所院校仅有6所评为A级)。海南大学MPA教育立足于海南社会经济文化发展对于高层次公共管理人才的需要,努力融合全国优质公共管理教育教学资源,充分体现政治学、公共管理等学科的专业优势,以培养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所需要的掌握现代公共管理理论和公共管理方法的高层次、应用型管理人才为基本目标,着力打造并已形成具有理
二、培养目标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是为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培养掌握现代公共管理理论和公共管理方法的高层次管理人才的应用型专业学位教育。公共管理硕士(MasterofPublicAdministration)专业学位英文缩写为MPA,现已成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三大支柱之一,得到各个国家的认可。为鼓励国家公职人员报考,国家人事部专门针对MPA报考发出通知(国人部[2005]52号)。
四、报名方法和程序网上报名日期: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报名网址:http://yz..cn或http://yz.现场确认日期:以网上报名规定时间为准。现场确认地点:以网上报名规定地点为准。
三、报名条件大学本科毕业(2011年9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2009年9月1日前取得高职高专毕业证)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