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独招生工作在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自觉接受上级领导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2.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第四十一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国标招生代码13921信息发布网址招生咨询电话招生咨询邮箱监督投诉电话附表一2022年单独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表校区二级学院专业名称学制计划数学费元年包含专业方向长沙基地湘绣艺术学院刺绣设计与工艺3年907500手工艺术学院湘瓷艺术学院工业设计3年407500产品艺术设计3年607500工芝美术品设计3年407500雕刻芝术设计3年407500陶瓷设计与工艺3年807500首饰设计与工艺3年407500益阳校区服装艺术设计学院艺术设计3年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录取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按照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1325号等文件精神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全称为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学校主校区位于益阳地址益阳市赫山区栖霞路135号同时在长沙市设立长沙基地地址长沙县湘龙街道腾辉路76号湖南湘绣产业科技教育园第三条学校是国家教育部备案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湖南省教育厅主管的一所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第四条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学校

考试办法2014年单独招生考试在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下进行,由我院自主命题,自行组织考试,分为:文化基础测试、美术基础素质测试、面试。由学院制定考试的内容、形式、考评办法经批准后组织实施。1.考试内容:文化基础测试:国家课程标准和考试大纲范围的语文、英语基础知识点以及时事政治等相关内容。美术基础测试:素描、随笔画任选一门。面试:一分钟自我介绍、才艺展示、回答问题等,

相关事宜1、根据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单独招生相关的规定,经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待遇等同普通高考录取,录取后不能参加2014年全国普通高考。2、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入学后,学院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以及身体健康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生源所在地。3、未尽事宜由我院招生处负责解释,请随时关注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告。

招生对象取得湖南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资格的普通高中生、职高对口生。

招生计划系部专业名称(专业方向)计划数学制学费标准湘绣艺术学院湘绣设计与工艺253年7500元/年湘绣设计与营销253年7500元/年湘瓷艺术学院陶瓷艺术设计253年7500元/年装饰艺术设计系工业设计253年7500元/年雕塑艺术设计253年7500元/年装饰艺术设计(工艺品设计与营销方向)253年7500元/年装饰艺术设计(雕刻方向)253年7500元/年艺术设计(公共艺术设

八监督机制1单独招生工作在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自觉接受上级领导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2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答案来源于2017年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单独招生方案

八监督机制1单独招生工作在学校单独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自觉接受上级领导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2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答案来源于2016年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单独招生方案

十监督机制1单独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学校纪检部门实行全程监督并自觉接受上级领导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2凡在单独招生工作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第18号令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答案来源于2021年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简章

监督机制1.单独招生工作在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自觉接受上级领导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2.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