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月25日根据考生成绩确定拟录取考生,并通知考生确认录取资格。
(一)参加湖南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并取得考生号的普通文、理科及职高对口考生。
2、考生可选择两个专业志愿(第一专业为面试专业),并注明是否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录取。
2、学院纪检监察处将全程参与和监督单独招生试点工作,并接受社会申诉。
3、请考生务必认真填写联系电话,并确保在单独招生期间畅通,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并已参加湖南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
1、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并已参加湖南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
(2)文化素养考试由语文、数学、英语组成,命题时间为4月10日—16日,4月17日印制试卷并装袋。
(1)设计并印制单独招生简章并发放到全院教职员工、在校学生;
(2)设计并印制单独招生简章并发放到全院教职员工、在校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