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学院专业考核(1)学院按学科或专业成立考核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者进行考核。每个考核小组必须由5位及以上博导组成(如本专业博导人数不足5人,应由本专业教授或相近学科补足)。学院应在2013年12月31日前将各考核小组人员名单报至招生工作办公室。(2)学院应重点考核申请者的基础理论知识、科研潜质、创新意识和能力、外语水平等方面。考核包含笔试(可通过实验或上机操作的形式考核)、面试,具体考核时间、形式和内容由各学院决定并报招生工作办公室备案,终完成时间不迟于2014年5月30日。各考核小组须对面试考核过程进行详细记录和全程录音。(3)考核结束后学院须
四、考核1.学院成立考核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者进行考核。考核小组由5位或5位以上博导组成(如本专业博导人数不足5人,应由本专业教授或相近学科补足)。考核组设组长和秘书各一名,秘书负责考核过程的记录和录音等工作。2.考核时间:一般安排在3月份。3.考核形式:笔试+面试接收导师决定笔试(或上机操作)的考核内容,并实施笔试考核。笔试考核合格者方可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形式为口试。面试针对申请者的专业技术知识、外语语言应用能力以及综合素质进行考核。每位考生准备10分钟的PPT向考核小组汇报,专家提问10分钟。PPT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包括本人的学习工作经历、学
一、申请基本条件申请者须符合华南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见当年招生简章),并由两名报考学科或行业内知名专家(具有正高职称)推荐。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申请者为国家重点院校或所在高校就读专业为国家重点学科的全日制优秀应届或往届硕士研究生;2.已取得国(境)外一流大学硕士学位;3.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和培养潜质,已经取得较为显著的科研成果和业绩;4.符合学院制定的相关申请条件。
3.学院资格审核(1)学院成立资格审核小组,集中审核申请者资格。资格审核小组人数必须为3人及以上。学院应在2013年12月6日前将资格审核小组人员名单报至招生工作办公室。(2)申请者提交材料后,接收导师对其专业知识、科研能力、思想品德等作出综合意见,形成并填写《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接收导师意见》,提交资格审核小组。(3)资格审核小组按考核要求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核,并对审核结果做出结论,填写《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资格审核登记表》。(4)学院资格审核工作结束后,填写《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审核通过汇总表》,学院相关负责人签字后,于2013年12月31日前报招生
3.资格审核(1)学院按照学科成立审核小组,负责审核申请者资格。(2)申请者提交材料后,拟接收导师对其专业知识、科研能力、思想品德等作出综合意见,填写《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接收导师意见》,提交资格审核小组。同一导师有多名申请者时,导师须给出各申请者的审核意见及综合排名。(3)资格审核小组按考核要求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核,填写《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资格审核登记表》,并于2013年12月31日前报招生工作办公室审批。(4)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者,由报考学院通知其取得专业考核资格。同时,招生工作办公室网页公示专业考核资格名单。(5)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者,可不参加学
⑧近期免冠正面小一寸彩色证件照一张,背面请注明考生姓名和网报编号。
⑧近期免冠正面小一寸彩色证件照一张,背面请注明考生姓名和网报编号。
3.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和培养潜质,已经取得较为显著的科研成果和业绩;
2.申请考核制方式的招生指标占用学院(导师)当年博士招生计划。
1.原则上每位博士生导师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接收1名博士研究生,至多不超过2名。